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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资雁教体发〔2023〕103号
发布时间:2023-11-01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直属单位、各学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学生阳光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川教函〔20182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雁江工作实际,现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举措,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高度将心理健康教育摆到教育工作重要位置,从师资、课程、经费等方面全面加强与改进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从各地各校出现的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充分暴露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室建设中存在的短板,也警醒各学校和教育工作者要针对事件成因进行反思,在工作中举一反三,迅速健全组织,配齐人员和物质,持续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出成效。

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领导班子、中层管理干部、全体教师学习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全体教育工作者对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

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一)成立各级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区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雁江区教体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中小学校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德育管理体系,对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二)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队伍建设

1.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并逐步扩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对无条件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乡村中小学校,各学区应统筹规划,跨校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中小学校配备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到普教股统一备案,保证专人专用,不得随意更换。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

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系列,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全员培训。同时注重培养全体教师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指导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打造一支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三)开全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规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2022年版)》要求,统筹利用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的课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要以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为目的,面向全体学生普遍开设以体验为主的心理活动,如心理活动课、心理班会课、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辅导、心理情景剧、心理沙龙、专题讲座等,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化倾向。

(四)建构完善学校心理辅导服务体系

区教体局统筹全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中小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分片包联指导各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各中小学校每期主动联系专家团队到校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至少1次。各中小学各中小学校要加快配备或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安排专(兼)职教师负责管理,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预约制度、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上墙,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及时疏理问题,保障信息安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各类社团尤其是心理社团等职能,从小学四年级起原则上每个班级设立心理委员 2 名(男女各1名),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

(五)完善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体系

1.进一步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筛查制度,加强中小学生

心理危机干预。每学年开展 1 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建立心理健康状况测评长效机制,将心理高危和严重的学生纳入大数据平台管理,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建立对心理危机重点对象和人群跟踪服务制度,把握不同对象心理危机成因和规律,科学施策,有效实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诊治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个别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适时跟踪反馈。任何单位、组织与个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集中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及调研,必须事先向区教体局普教股报告,依法依规进行。

2.建立预警机制,强化早期预警。根据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将学生的心理危机预警分为三级:将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一般预警对象,发出一般预警;将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重点预警对象,发出重点预警;将属于高危人群、易发生自残行为、有自杀倾向、易发生危害他人行为的学生列为特别预警对象,发出特别预警。重点及特别预警纳入心理高危学生管理台账,予以重点关注与跟踪,并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应急管理股备案。

3.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学区、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及流程。将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处置纳入安全应急演练,建立校园心理危机事件报告制度。发生心理危机事件后,区教体局将组织专业力量调查事件经过和处理经过,总结分析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及教训,反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疏漏环节,形成报告。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下设立校园心理危机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心理危机的筛查、评估及干预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

(六)拓展“家校社”共育的方式与途径

各中小学要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协作育人机制,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内容,依托家长学校、家长会及家校网络互动等渠道,加强对家长心理危机预防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方法指导,对家长进行系统培训,引导家长掌握基本的亲子心理沟通方法。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面向全体家长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培训,并适时为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凝聚家校共育合力。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对心理筛查高危和严重问题等重点学生开展家访。

学校要加强与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和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充分利用社会现实中积极向上的生活素材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兼任,学校分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需进入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小组各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强后勤保障。各中小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程,一把手要亲自谋划,特别是在专(兼)职教师配备、经费筹措等制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督查问责。区教体局将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加大督导评估力度,督促学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考核各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单位给予通报,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区中小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附件:1雁江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

3.资阳市雁江区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指南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111

 

 

附件1

 

 

雁江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苏贤光

常务副组长:  

   长:

丽珊、付世武、秦  超、王  龙、谢红梅、秦洪霞、刘  

     员:

 明、曾建国、孙  兵、汪古翔、冯永贵、孙  良、

 芳、兰恒彬、凌  凯、陈  波、李声良、代  燕、

蒋昌海、廖  敏、曾卫萍、李声文、黄妍绮、牟春丹、

 泽、黄  珂、陈  勇、刘书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普教股,办公室主任由李声文兼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股室具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有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性,更有学校管理工作属性。为推进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建设,强化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干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学校和谐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中小学根据学校及学生实际执行。

一、常态“预防”工作

预防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中进行,常态化开展。常态预防工作坚持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为目的,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一)预防性教育任务及内容。

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方法等。预防性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命教育、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

(二)预防性教育途径。

1.心育课程。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程、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专题心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常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用积极心态解读、正确处理各种困惑、冲突和矛盾,培养积极心理品质。要注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阶段性特点,尤其关注各起始年级、青春期阶段和中、高考前后的心理疏导和指导,不断提升学生的心理抗挫能力。

2. 学科渗透。学科教师应结合本学科特点,尊重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在学科教学中挖掘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并在教学过程加以落实。班主任要以主题班会、微班会等形式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班级日常管理和班集体建设中。

3. 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精心组织实施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文体活动、读书活动、校园心理剧、专题演讲及社会实践活动,举办心理健康手抄报、黑板报、组织学生心理社团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体验性,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经常性和实效性。

4. 环境育人。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站、依托互联网+开设公众号、微课堂、开设心理热线电话等方式,营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课程的建设除考虑学校环境、班级环境、宿舍环境的建设外,还要调动家长、社区的积极性,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外环境。

二、适时“预警”工作

“预警”工作机制,有利于对有心理危机或潜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监控和防护,同时为是否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选择何种心理干预方法提供信息依据,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突出问题,适时发出警示。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新生入学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科学使用心理测量工具,在数据分析、问题界定的基础上进行预警预报。

(一)科学把握“预警”级别和时机。

1. 将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一般预警对象,并发出一般预警。

2. 将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列为重点预警对象,并发出重点预警。

3. 属于高危人群、易发生自残行为、有自杀倾向、易发生危害他人行为的学生列为特别预警对象,并发出特别预警。

(二)规范实施“预警”流程。

1. 一般预警: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协同班主任予以关注。

2. 重点预警: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学校德育处、分管校长和家长,共同采取措施,跟踪个案学生的发展,重点关注。

3. 特别预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时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学校德育处、分管校长、校长和学生家长,学校和家长共同采取有效的特别防护干预措施。

三、及时“干预”工作

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为手段,及时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转介。

(一)“干预” 的策略。

1. 强调现有危机的立刻解决,着眼于个体当下心理压力的减轻或消除,情绪的稳定,社会功能的恢复。

2. 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帮助个体澄清现实事件、自身感受,提高应对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供适当的心理支持,帮助增强个体适应性。

3. 多角度分析当事者的危机状态,除考虑当事者个人的心理资源和应对能力外,还要了解其所处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

(二)“干预” 的方法。

1. 耐心倾听,建立信任的人际关系。干预者要通过真诚关心的态度,耐心倾听当事学生的倾诉,和当事学生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鼓励当事学生主动参与干预过程。

2. 鼓励当事学生疏泄情绪,给予其心理支持。干预者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当事学生的感觉和体验,让当事学生充分宣泄情绪,给予其情感上的支持,帮助当事学生摆脱沮丧、抑郁、焦虑、愤怒等情绪。干预者不能将自身想法强加给当事人。可以利用暗示、疏导、放松技术、改变环境等方法来改善当事学生的情绪状态。

3. 分析并解决问题。干预者不提供现成的公式或套路,要通过启发、引导、暗示、鼓励、提供信息等方法,和当事学生共同分析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危机,寻找克服困难和应付危机的策略、方法和资源。

4. 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利用相关的机构或家庭、社会等支持系统来提供相应的协助;帮助当事学生重新认识社会支持的力量,使其能主动借助社会支持的力量改善自身状况;必要时转介医疗机构。

(三)“干预”的步骤。

第一,开展危机评估。危机评估是进行危机干预的前提,同时也贯穿整个危机干预的始终。干预者通过对突发事件、个体生理心理状态、社会状态和个体采取的应对行为模式的评估,确定心理危机的状态和严重程度,确定干预技术。

第二,制定干预方案。在危机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个体生理心理的干预方案,设计干预的策略,解决目前的危机状态和防止危机状态进一步恶化。

第三,实施干预措施。与处于危机状态的个体保持密切接触,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鼓励危机个体用语言表达内心感受,指导其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以心理学专业知识,向危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提高其应对效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应对策略。

第四,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结果。不断对干预有效性进行评估,通过观察,访谈、量表等形式对危机学生进行干预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四)“干预”的级别。

1. 一般预警的干预

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作一般性的个别心理辅导。一般预警的干预要求建立学生个案资料,记录和分析其辅导干预的变化情况。

2. 重点预警的干预

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作重点的个别心理咨询。重点预警的干预要制定心理危机重点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重点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材料。

重点预警的干预,若干预无效,且危机加重,可转为特别预警的干预。

3. 特别预警的干预

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特别的个体危机干预。特别预警的干预要求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必要时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

学校要建立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安全。除了对危机个体进行干预外,要关注其所处群体的应激状态,采取适当措施对群体进行安抚和引导,防止危机事件的影响扩大化。同时,学校要及时将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要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附件3

 

 

资阳市雁江区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

预警与干预指南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校园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一、认识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基本分类

(一)与学校成员相关的公共危机事件,包括地震、山洪、泥石流、水旱灾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件;凶杀、爆炸、绑架等社会安全事件;校园卫生(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等。

(二)与学校成员相关的个体危机事件,包括个体家庭变故,如父母离婚、亲子冲突、亲人死亡、亲人疾病等;成长变故,如学业挫折、异性交往挫折、违纪违规处分等。

(三)校园内发生的暴力、冲突、伤害事件,包括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事件、校园运动伤害事件、同伴间发生的敲诈、勒索、侮辱事件等。

(四)校园内发生的自虐、自践、自杀事件,包括可能出现的自我虐待、自我伤害或轻生自杀等。

二、遵循危机预警与干预的基本原则

(一)生命第一:任何情境下, 一旦发生危机事件,都应立即采取保护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人身安全。

(二)预防为主:要通过教育、教学和管理各种途径开展以教育预防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及时预警:要做好隐患排查和异常报告,及时开展科学的引导和干预,确保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四)协调有序:要与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管理措施相结合,与学校的日常工作、德育工作,学生管理制度相结合,与政府、学校、社会治安、精神病防治等方面工作相结合。

(五)多方参与:要明确家校责任,对心理高危个体实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时,必须有家长或亲属、朋友或同学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六)全程监护:心理危机的当事人在校园生活,需要实施全程监护,确保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危险和损失。

三、建立危机预警与干预三级工作体系

(一)心理危机的一级预警与干预

一级预警:特定时间点预警

1. 近期家庭或学校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时;

2. 与同学、教师、父母等发生严重人际(甚至肢体)冲突时;

3. 从外地外校转学,因病住院或休学后复学,各学期开学或结束时;

4. 重大考试或事件(比赛、竞赛、评比等)出现严重失败时;

5. 遭遇突发性创伤或刺激(如校园暴力)时;

6. 身边同学出现心理危机(如自杀)时。

一级干预措施有:

1.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帮助学生了解特定事件发生时的心理冲突以及恢复心理平衡的方法,增进中小学生的情绪调控能力;

2. 培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心理危机的识别知识,使他们注意到特别时间点的学生心理危机, 并能为学生现供及时的心理支持,向他们表达关心与支持;

3. 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学科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减少学校管理以及教学过过程中处罚及对待学生的粗暴行为,减少“师源性”的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学生心理危机;

(二)心理危机的二级预警与干预

二级预警:特定对象预警

1. 个性内向者;

2. 个性暴躁易怒者;

3. 心理测试显示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

4. 患有心理障碍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二级干预措施有:

1. 设置学校心理辅导室,配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为存在潜在心理危机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2.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检测,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在发生特定事件后重点关注情绪和行为有异常的学生;

3. 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检测把有心理障碍和自杀倾向的学生录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心理危机预警的对象进行重点预防与监护;

4. 对特定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团体辅导,帮助特定学生掌握一定 的心理技能,调整认知,学会自我调控情绪。

(三)心理危机的三级预警与干预

三级预警:特定信号预警

1. 强烈的情绪反应:当事人表现出高度的焦虑、紧张、丧失感、空虚感,且可伴随恐惧、愤怒、罪恶、烦恼、羞愧等;

2. 认知的改变:身心沉浸于悲痛之中,导致记忆和知觉的改变,认为他或她所面临的困境是无法逃避的、无法忍受的、无法改变的;

3. 行为的异常:不能专心学习工作或劳动,行为和思维情感不一致, 出现过去没有的非典型行为,如(1)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或更加封闭沉默 ;(2)作文或作业中常常谈及与生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3)有暗自流泪或与其他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4)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

 4. 有明显的躯体反应,出现失眠、头晕、食欲不振、胃部不适等现象。

三级干预措施有:

 1. 选设班级心理委员。在各班级挑选一至两名具有较强交往能力的学生,并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他们能及时发现出现心理危机信号的同学,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启动心理预警。

2. 设立心理危机救助热线电话。心理危机救助热线电话应向全校学生公开,并张贴在学校显眼的地方,方便学生拨打。

3. 建立校内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小组成员平时各做自己的工作,但定期在一起讨论工作,一旦危机发生,他们就要离开原工作岗位,组成危机干预小组,进入危机现场,提供有效的危机干预服务。

4. 建立校外心理危机支持团队。学生心理危机的处理,除了需要校内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的参与,还需要校外专业团队的支持,特别是发生心理极端事件后,不但需要公安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火警救急人员等参与,还需要校外心理危机支持团队参与对相关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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