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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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11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有关教育和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推动多元化教育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教育和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参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四)统筹和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全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六)负责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区本级确定的区属教育和体育单位经费预算,监督全区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和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报批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体育、德育与卫生艺术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安全信访和稳定工作,负责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负责全区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群众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负责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群众体育竞赛和运动会,负责承办市、区级单项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参与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管理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发展体育产业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六)规划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负责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七)统筹管理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机关办公区2号楼

  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222039

 

领导简介

苏贤光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资阳中学党委书记

付世武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  超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谢红梅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秦洪霞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王  龙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江  林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师培中心主任

刘  强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机关文电、宣传、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办公低值易耗品管理。负责机关绩效管理、督查督办、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教育和体育年鉴编纂工作。

    (二)综合改革和发展股

    负责本系统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局性事业发展的调查和理论研究工作,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承担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牵头负责“成资同城化”等教育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城乡教体一体化工作。

    (三)计划基建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全区校(园)规划、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经费,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收费。指导本系统预决算、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教育和体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指导本系统会计核算、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工作。参与拟订经费筹措、拨款、学生和运动员资助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境)外教育和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

   (四)应急管理股

    负责统筹管理本系统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监督本系统安全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协调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反恐、扫黑除恶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处置。指导体育场馆安全工作和赛事安全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信访股

    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学校和业务股室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及处置群体性事件。指导学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组织协调处理本系统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信访事项和群体性事件。排查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贯彻落实省、市、区防邪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六)监察审计股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受理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行政和财经违纪、违法案件。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查处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职工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本系统各项工作的检查、督查、巡察及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学校校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受理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行政和财经违纪、违法案件。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查处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职工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本系统各项工作的检查、督查、巡察及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学校校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

    (七)普通教育股

    负责学校德育及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教学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拟订相关学段评估标准。负责指导全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少年宫、团队及班主任工作。牵头本系统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示范校等创建工作,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做好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负责全区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及质量检测工作。研究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学校课堂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改革。负责课程计划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承担教材的征(报)订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指导相关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股

    负责学校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禁毒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工作。负责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体质健康的检测。指导全区学校开展体育、卫生健康、艺术、科技等相关活动。指导并参与学校国防教育、研学旅行、青少年校外活动和学生军训工作。规划并组织有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双拥”工作。

    (十一)群众体育和竞赛训练股

     负责全区群众体育、体育竞赛训练工作。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群众体育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负责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协调区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类社团开展工作。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的使用。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运动员队伍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地区间的体育合作、交流和活动。

    (十二)民办成人职业教育股

     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民办、成人、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民办学校、教(体)育类社团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管理、评估验收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职业中学学生参加技能等级鉴定。负责组织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文化教育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教(体)育类社团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三)人事股

     负责本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推动实施人事教师综合改革。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员配置、师资培训、表扬(彰)奖励、年度考核、工资调整、岗位管理、轮岗交流、聘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报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教师、教练、裁判员资格认定。负责本系统教职工信息采集、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实施督导。负责对全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实施督导。负责对全区的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负责督学、督导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教育和体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参与审定教育和体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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