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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镇(街道)教育管理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资教体发〔202130号)要求,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安排时间组织学习三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资教体发〔202130号)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宣传到教职工、家长、学生。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审批、变更、注销:目前暂停一切审批和变更,待省上文件出台后,一并分类按要求按程序办理。注销必须要有申请,交回办学许可证、印章,年检时公示。

三、强化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一是所有培训学校在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录入管理平台;二是按(资教体函〔2020124号)要求,未存入最低账户余额的培训机构暂扣办学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三是严禁各类培训机构收费超过三个月,严禁家长缴费超过三个月。四是家长通过微信小程序关注或下载“彩虹钥匙APP,关注了解校外培训机构课时安排及收费标准,并通过“彩虹钥匙”APP进行缴费,确保培训费用缴入由区教体局、银行、培训机构三方监管平台中,圆满完成每次的培训课时和内容。五是所有培训机构收费、退费、课程备案内容、学生合同、学生保险、课程完成情况全部进入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监管平台运作,区教体局纳入年检、先进评定考核。

四、完善培训机构公示栏。一是张贴中办发〔202140号文件。二是全面写明学生培训收费不能超过三个月。三是公示“彩虹钥匙”APP关注及下载方式,帮助家长下载安装。四是公示缴存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最低余额。

五、制发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是由区教体局制发给每一个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每个家长一份纸质宣传单,并附回执单,回执单要求家长、学生双签字,学校留底,作为年终对学校的目标考核之一。二是每所学校必须在公示栏醒目位置张贴大幅致家长的一封信。

六、制发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各培训学校按负面清单自查自纠,管理组进行逐校全面核查。区教体局进行抽查。

七、近期工作时间及内容事项

910日—15 下发校外培训机构通知要求,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完善学校公示专栏。

914日—21 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平台使用。

 

 

921日—30 对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曝光。

附件:《雁江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负面清单》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98

 

附件

雁江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负面清单

 

序号

清单内容

整治范围

问题

有无

整治依据

整治时间

整治措施

备注

1

超纲教学

1.奥数;2.超教学大纲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约谈;3.年检降等

 

2

提前教学

比学校提前课程进度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约谈;3.年检降等

 

3

超范围办学

超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

 

《民办教育促进法》

 

1.通报;2.暂扣办学许可证

 

4

滥发各类广告

各类大中小型户外广告

 

资教体发〔2021〕30号

 

1.通报;2.暂缓换证;3.报城市综合执法

 

5

收费超3个月

1.收费票据;2.电话问询家长;3.不跨年预收费用

 

资教体发〔2021〕30号

 

1.通报;2.不协调退费

 

6

风险平台余额

按省、市文件精神办学3年内3万,3-55万,5年以上8万,外地人办学8

 

资教体发〔2021〕30号

 

1.通报;2.上黑名单;3.暂扣办学许可证

 

7

《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每生1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限时整改;3.年检降等

 

8

教职工劳动合同

每职工1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通报;2.与人社部门配合处理

 

9

聘用在职教师上课

1.查常规;2.举报查

 

《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1.通报;2.吊销办学许可证

 

10

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1.英语及小语种类;2.境外线上教育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整改;3.没收教材和培训所得

 

11

黑名单清除

1.无证无照办学;2.自己消除黑名单

 

资教体发〔2021〕30

 

1.限期整改达标;2.取消评优评先

 

12

消防要求

1.双通道;2.灭火器等

 

《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1.限期整改达标;2.不予换证

 

13

房屋安全要求

1.危房;2.乱搭建;3未验收合格

 

《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1.限期整改达标;2.不予换证

 

14

学科类营利性经营

1.转为非营利性

 

中办发〔2021〕40

 

1.限期整改;2.吊销办学许可证

 

15

与中小学挂钩牟利

1.教师互动;2.学生信息共享;3.挂钩招生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暂扣办学许可证

 

16

上市融资、非法集资、变相集资

1.鼓动家长投资入股;2.以免费优惠吸引家长多缴费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年检降等;3.与公安联合执法

 

17

教师资质

1.教师资格证;2.专业人员资质

 

《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1.通报;2.停业整顿

 

18

疫情防控

1.疫情指挥部要求;2.属地管理要求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

 

1.通报;2.限时整改达标

 

19

创文创卫

1.创文办要求;2.属地管理要求

 

市区创文办要求

 

1.通报;2.限时整改达标

 

20

超规定时限上课

1.学科类不在节假日、周末、寒暑假上课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限时整改;3.暂扣办学许可证

 

21

超限定收费标准

1.发改核定价格;2.价格相对固定

 

中办发〔2021〕40

 

1.通报;2.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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