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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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工作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直属单位、教育管理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参照我省“双减”工作试点县区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结合我区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家长知晓程度

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课后服务工作,要在校内显眼的位置公开、公示课后服务课程内容和收费标准,在开展课后服务前,在全面告知本单位课后服务的安排基础上,充分征求学生、家长的自愿,采用各种方式定期向学生家长、社会展示课后服务成果,提升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的满意度。

二、切实统筹各种资源,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校内外资源,科学修订、完善课后服务方案,结束时间切实与学校所在地正常上下班时间衔接,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寄宿制学校要在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和9小时睡眠时间的基础上,科学设定晚自习结束时间和起床时间。

三、切实优化课程设置,满足学生不同需求

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认真研制本单位课后服务课程,所有中小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小学1-3年级要以开设非学科课程为主,每天第一课时课后服务必须开设艺体、科技、讲故事等兴趣课程,不得开设学科类课程;4-6年级开设的非学科类课程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7-8年级开设的非学科类课程每周不得少于3课时;9年级开设的非学科类课程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学科类课程、非学科类课程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进行区分并安排课程)

四、切实加强过程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各中小学要对照方案认真核查教职工到岗履职情况,建立教职工参加课后服务工作台账,对不按照本单位课后服务方案和课程设置要求实施课后服务的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严肃问责处理。各单位还要定期开展教师课后服务课程内容及质量评估,评估结果要与教师课后服务劳务费发放、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挂钩,聘请退休教师、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等校外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其课后服务费的发放要全面与课后服务质量挂钩;区教体局将定期对各单位开展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五、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建立教师激励机制

必须严格执行《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和支出管理的通知》(资雁教体发202159号)、《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资雁发改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标准收取、严格规范支出、专户管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虚列支出、挪作他用。各中小学校针对课后服务情况,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

六、切实开展督查检查,严肃课后服务纪律

区教体局将组织由机关纪委、监审股、普教股、人事股、计财股等职能股室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核查教职工到岗、课程开设和执行、经费管理等工作,对存在不按照规定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课程开设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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