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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中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遵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要求,资阳市教体局(资教体函〔202035)文件安排,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新生入学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划片入学。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坚持统一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公办学校按照区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并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定。

三、招生登记时间:2020719日。

四、工作目标: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确保全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确保问题不上交,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确保招生廉洁、阳光、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尽力做到家长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五、具体意见:

(一)切实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

1.招收对象:条件具备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2014831日前,含8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雁江三小、雁江八小、三贤九义校招收6岁半(2014228日前,含228日出生)有学习能力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雁江一小、二小、七小、马鞍九义校招收年满7周岁(2013831日前,含8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年满6周岁(20148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否则,所造成的无法建立学籍等一系列问题均由学校负责。

2.组织实施

1)农村学校。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教育管理组具体实施,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2)城区学校。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领导下,分别按照以下划定的区域(以户籍、房产证为准,且户籍与房产证姓名须一致),组织招生:

雁江一小:和平路以东,火车站至大东街口,大东街口(侨兴公司)至鱼市口以北。中城街、大北街、小北街、城北巷以西至火车站,时代阳光(ABCD区),原资溪村一、二、六、七、九社。

雁江一小青年路校区(原四小):城北村、莲花村、磷肥厂、水泥厂、建陶总厂、资氮厂、乐氮厂、城北巷以东、建设东路(建设北路至政府东路二段)以东,政府东路二段(东延线)至滨江大道以北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

雁江二小:和平路(建设北路至建设南路)以西,建设南路二段以北,建设西路至上西街口,上西后街至文化路(川烟路)口,原资溪村十社、十一社。

雁江三小:大东街口(侨兴公司)至鱼市口以南,中城街、大北街、小北街以东,小北街口、北辰妇幼医院、建东路至马巷子鱼羊鲜羊肉汤馆以西,马巷子东延线至滨江大道以南,侨兴公司至南门十字路口、建设南路西段以南(时代阳光ABCD除外)至苌泓广场。原资溪村三、四、五、八社。

雁江五小:原城西村一、二、三、四社,和平路(建设北路至火车站)以西,铁路桥以东,河心地、骏兴路,西门桥街,九曲花园,达高国际。

雁江七小:西门铁路桥以西(含世纪城)至海天水务旁矮子桥止;从矮子桥沿九曲河而下,至新华桥、至广场路二桥、至滨河西路二段西一巷麻柳河与九曲河交汇处左侧(以九曲河为界);滨河西路二段西一巷沿麻柳河而上至娇子大道二段麻柳桥东侧(靠市政府一侧,以麻柳河为界);仁德西路以北,原城西村五、六、七、八、九、十社。

雁江八小:车城大道东二巷(含芭蕉林)以西至晨风铁路桥;芭蕉林小区至矮子桥至泉水烤鱼店以西(以九曲河为界);泉水烤鱼店至银乔老菜馆至滨河路西二段以北(以九曲河为界);滨河西路二段西一巷麻柳河以西(靠滨河派出所一侧),车城大道三段以西;狮山路(新天地至狮子山石油小区B区)以南,临近学校的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

雁江区幸福博文学校:娇子大道以北、外环路以东的万达片区居民子女,娇子大道二段麻柳桥西侧(靠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侧,以麻柳河为界),鲜花香榭、博雅锦苑小区,松涛镇红岩村六、九社。

马鞍九义校:仁德西路以南;松涛路二段南至大千路交汇处以西;大千路与松涛路交汇处至宰山路以东;宰山路以北;外环路西二段与宰山路交汇处至交汇处以东(含置地城和凯旋国际);娇子大道西至外环路交汇处东至仁德西路交汇处以南。学校周边行政事业单位。松涛镇红岩村五、八社;松涛镇宰山村(三、四、六、七、八、九、十社)。

三贤九义校:车城大道三段(起自天景花园铁路桥)以东;狮山路(新天地至狮子山石油小区B区)至外环路;附近工厂、企事业、机关单位。

航向学校: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

资阳中学实验学校(吴仲良九义校):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

雁江镇周祠小学:招收周祠社区、松涛镇红岩村四、七社及学校周边区域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

雁江区玉柴学校:招收江南半岛、江南花都、甘家坪社区、书台社区、八楞社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

雁江区明德小学: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恒大城周边区域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

雁江区海天小学: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

雁江区黄泥小学: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

绵阳中学资阳育才学校: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招生。

资阳天立学校: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招生。

2020719日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拆迁户子女未联系到就读学校的,凭有效证明于820日直接到区教育和体育局普教股登记,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切实做好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

1.招收对象2020年小学毕业生。

2.组织实施:

1)农村学校。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镇乡教育管理组具体实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镇乡直属学校和镇初中招生在参照往年招生办法的基础上,若有现实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也可采取编班摇号等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农村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跨镇乡招生,学生确因户籍迁移、监护人变更等需跨镇乡就读的,需向招生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建立学籍。

2)城区学校。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领导下,分别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组织招生:

定向自愿选报就读学校。

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七小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可以从雁江六中、资阳中学实验学校(吴仲良九义校)、航向学校、雁江区玉柴学校、幸福博文学校、绵阳中学资阳育才学校、资阳天立学校等学校中选报一所学校就读。

摇号确定就读学校。

一中、二中、六中,对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七小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均衡编班后,实行集中摇号确定就读学校。其中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七小,自愿申请就读雁江六中、资阳中学实验学校(吴仲良九义校)、航向学校、雁江区玉柴学校、幸福博文学校、绵阳中学资阳育才学校、资阳天立学校的学生除外,其余学生必须参与摇号。

对口招生学校。

雁江六中对口招收八小的毕业生及一、二、三、四、五、七小中自愿申请就读的毕业生。

马鞍九义校对口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雁江区幸福博文学校对口招收所辖区域内的学生、拆迁户子女和雁江一、二、三、四、五、七小中自愿申请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三贤九义校对口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八小的毕业生。

雁江区航向学校对口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所辖区域内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且可招收一、二、三、四、五、七小中自愿申请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资阳中学实验学校(吴仲良九义校)对口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所辖区域内的学生,且可招收一、二、三、四、五、七小中自愿申请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雁江区玉柴学校对口招生本校小学毕业生、雁江区明德小学部分毕业生,且可招收一、二、三、四、五、七小中自愿申请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绵阳中学资阳育才学校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招生。

资阳天立学校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招生。

3)已批准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段就读。

(三)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要求进城就读的问题

城区相关学校要继续按以下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将主要以居住证为依据。

1.分别符合上述招收对象中的基本条件,由本人(或家长代)填写《资阳市雁江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入学申请表》),原户口所在地应就读学校、镇(乡)教育管理组、镇(乡)人民政府在《入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登记时,必须同时具备《入学申请表》、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父母(至少一方)进城务工临时居住的暂住证或现住址所属居委会确定其实际居住地址的证明、父母(至少一方)务工就业证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摊位租赁合同等)四种材料。

3.随亲已迁移户口申请就读的学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入学申请表》、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或监护人户口簿。

4.购房搬迁还未来得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进城就读的学生登记时,必须同时具备《入学申请表》、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房产证。

5.拆迁户子女登记时,必须同时具备《入学申请表》、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6.接收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应本着育人为本的原则,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做好相关登记和统计,改进教育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参与文体活动、评优评先、学生奖惩等方面享受与本学区内儿童少年同等待遇。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五、严明招生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一)严格招生纪律。所有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和原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雁江区中小学违规招生办学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雁教发〔20135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凡采取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手段进行各类有偿招生者,属学校集体行为的,经查实,对当事学校校长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由校长负责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属教职工个人行为的,经查实,对当事人给予专业技术职务降级聘任直至解聘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严格班额和人数。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7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突破区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确保病停休学等矛盾的有效化解;如班额超标或因招生原因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均由招生学校校长负责,且不予建立学籍,并接受相应处罚。

(三)严格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起始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0人班额。不得因转学、休学、复学而新增大班额,只能对新生进行随机编班或对转校生抽签安排到班额不足55人的班上。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安排招生,严禁在学生完成小学毕业考试前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公、民办学校要同步招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妥善化解招生入学矛盾。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过程及结果的监督检查。

(五)严守宣传政策。各学校要在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公、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公、民办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报辖区教育管理组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六)严格学籍建立。各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坚决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办理借读,凡是籍在人不在又不能及时转出学籍的,学校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和体育局并按控辍保学相关规定处理学籍,严禁空挂学籍;凡是人在籍不在的,要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严禁招生、转学不上学籍。严禁城区初中学校组织教职工到雁江区的各镇乡学校去招收学生。城区初中学校在接收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时,必须审验并收齐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建立学籍。因资料不齐造成学生不能建立学籍的,由相关学校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城区2020年小学升初中工作进行过程及结果的监督检查。不得因转学而新增大班额,对违规招收新生或转校生的学校,将继续给予学籍管理、目标考核和经费等方面的制裁。

 

附件:1.雁江区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指导性计

划分配表

2.雁江区城区2020年小学升初中学生学籍变动

联系表

3.城区初中录取通知书领取签字表

4.资阳市雁江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628

 

附件1

雁江区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指导性计划分配表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雁江一中

17

850

雁江一小

 

 

8

400

雁江二中

13

650

雁江二小

 

 

8

400

雁江六中

8

400

雁江三小

 

 

5

250

保和中学

2

100

雁江一小青年路校区(原四小)

 

 

4

200

中和中学

3

150

雁江五小

 

 

6

300

丹山中学

5

250

雁江七小

 

 

12

600

小院中学

7

350

雁江八小

 

 

7

350

南津中学

4

200

马鞍九义校

8

400

10

500

丰裕中学

7

350

三贤九义校

14

700

9

450

祥符中学

4

200

航向九义校

4

200

8

400

杨柳中学

2

100

资阳中学实验学校

10

500

10

500

 

 

 

雁江区幸福博文学校

6

300

6

300

 

 

 

雁江区玉柴学校

4

200

5

250

 

 

 

雁江镇教育管理组

2

100

5

250

 

 

 

松涛镇教育管理组

2

100

4

200

 

 

 

宝台镇教育管理组

 

 

6

300

 

 

 

保和镇教育管理组

7

350

10

500

 

 

 

老君镇教育管理组

7

350

11

550

 

 

 

中和镇教育管理组

9

450

13

650

 

 

 

丹山镇教育管理组

5

250

11

550

 

 

 

原回龙乡教育管理组

3

150

4

200

 

 

 

原新场乡教育管理组

2

100

4

200

 

 

 

小院镇教育管理组

3

150

9

450

 

 

 

堪嘉镇教育管理组

5

250

4

200

 

 

 

伍隍镇教育管理组

10

500

13

650

 

 

 

东峰镇教育管理组

8

400

9

450

 

 

 

石岭镇教育管理组

10

500

6

300

 

 

 

南津镇教育管理组

4

200

8

400

 

 

 

原清水镇教育管理组

6

300

5

250

 

 

 

丰裕镇教育管理组

 

0

9

450

 

 

 

迎接镇教育管理组

4

200

7

350

 

 

 

原碑记镇教育管理组

6

300

6

300

 

 

 

临江镇教育管理组

10

500

8

400

 

 

 

原忠义镇教育管理组

3

150

5

250

 

 

 

祥符镇教育管理组

1

50

6

300

 

 

 

小计

153

7650

261

13050

 

72

 

总计

225

11250

261

13050

注:雁江六中除招收八小和自愿选读的学生外,还将招收城区小升初摇号6个班

 

附件2

 

雁江区城区2020年小学升初中学生

 

我校同意         同学转出我校到          学校。

我校愿意接收          学校的      同学为初一新生。

初中生源学校(盖章):

转入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20年  月  日

校长(签字):

2020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由学校自制,初中生生源学校和转入学校各留存一份,先由初中生源学校签字,后由转入学校签字。如转入学校拒绝接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附件3

城区初中录取通知书领取签字表

     

学生姓名

毕业学校

 

摇号班序号

录取学校

领取时间

领取人签字

 

 

 

 

 

 

 

 

 

 

 

 

 

 

 

 

 

 

 

 

 

 

 

 

 

 

 

 

 

 

 

 

 

 

 

 

 

 

 

 

 

 

 

 

 

 

 

 

 

 

 

 

 

 

 

 

 

 

 

 

 

 

 

 

 

 

 

 

 

 

 

 

 

 

 

 

 

注:此表由城区初中录取学校完成学生姓名、毕业学校、班级、摇号班序号、录取学校栏的填写,按毕业学校分班填写后交毕业学校,毕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取时间和领取人签字栏的填写,完成后毕业学校复印一份留底,原件交录取学校存档备查。

 

附件4

资阳市雁江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原就读学校

 

原就读年级

 

申请就读学校及年级

 

申请就读年级

 

原籍地址

 

现住址(在城区)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与学生

的社会关系

 

监护人联系电话

 

监护人在城区务工单位或从事职业

 

应就读学校审核意见

               校长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管理组意见

               管理组长  (盖章)         

户口所在地

乡镇政府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学校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同学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安排到           班就读。

 

校长:

学校(盖章)    

       

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意见:

  

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注:1登记时同时携带:1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2)父母(至少一方)进城务工临时居住的暂住证(房产证)或现住址所属居委会确定其实际居住地址的证明;(3)父母(至少一方)务工就业证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摊位租赁合同等)。

2、在城区购房未迁户口及城郊拆迁户子女申请在城区学校就读适用此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此《申请表》由接收学校汇总相关资料收齐后,统一交区教育和体育局普教股审核备案。

4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填带“※”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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