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之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家长学校规范管理,保障家长学校工作有效开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积极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指导学生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家长和学生在活动中共同成长进步;通过多种形式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指导和服务,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增强家校共育,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1. 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帮助和指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 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学生为本,帮助和指导家长不断提升和优化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坚持需求导向。关注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丰富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及方式,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指导服务。针对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升学校与家庭沟通合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工作
1. 建校入学。结合城区和农村实际,先在城区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再逐步扩大建校面。城区中小学校 2020 年底启动,2021年3月建校率达 100%。剩余直属学校、镇中心校、镇初级中学于2021年9月启动,2021年底建校率达100%。其余学校于2022年3月启动,2022年底完成建设,做到能建尽建,在校学生400人及以上的必须建立家长学校,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学校,可通过家长QQ群、微信群等方式建立线上家长学校。家长入学坚持自愿原则。
1. 成立管理机构。各中小学校的家长学校由本校校长兼任,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工作开展。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学校指导中心,一级抓一级,定期研究家长学校管理、教学和活动开展工作。
2. 做好总体部署。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家长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学校领导、家庭教育指导师、家长学员、家长学校工作人员的职责,有计划、有总结、有工作方案等。
1. 保证教学时间。家长学员积极自学。除各中小学常规的家长会外,家长学校要集中教学时间,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如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咨询等,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2. 选好教学内容。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年修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各校、各班因地制宜,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
3. 做好教材建设。家长学校应有统一的教材,有统一的教学纲目。有条件的家长学校,可以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编写的《家庭教育教材》为主,选择线上学习教材为辅;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依据校园文化、校情等,开发校本课程,供家长学校使用。
4. 丰富教学方式。家长自学和统一授课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一是以家长自学为主,家长可视自身实际选择学习关于家庭教育的有关书籍、网络课程等;学校利用QQ群、公众号等网络途径,向家长学员推送优秀资源,供家长选择学习。二是家长学员间的互动交流,开展家长读书会、读书小组建设、家长学校沙龙等活动,用身边的家庭教育故事影响家长。三是开展专题讲座、主题实践活动等,学校根据市、区开展的相关主题活动结合校情开展主题活动,通过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方式让家长参与、体验学校教育。四是面向不同群体的家长组建学习小班,有针对性地对单亲、留守、寄宿等家庭进行培训,采取释疑解惑、个案指导、专家支招等方法进行个性化指导。
5. 做好集体备课。学校组建家庭教育教研组,切实开展好校本研修,做好集体备课。备课时,考虑成年人特点,使教学通俗易懂,家长学员听得懂、记得牢。
6.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结合新时代家庭教育的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家长学校的理念创新、指导服务模式创新、家校合作机制创新等,立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以研究促进问题解决和经验积累。
三、条件保障
(一)规范建设场地。按照阵地共用、务求实效的原则,在中小学校或其它具备条件的场所建设家长学校阵地,有挂牌标识,为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提供场地保障。
(二)建好师资队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可由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优秀家长等组成,以班主任为主体,教师全员参与。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工作。学校积极培养家长学校指导师,有教研、师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 积极组织、推荐教师参加国家、省级培训。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学校应为家长学校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学校,可多方争取资源,支持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