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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教育管理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心理健康工作预警和提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与改进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阳光健康快乐成长,结合雁江工作实际,现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举措,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高度将心理健康教育摆到教育工作重要位置,从师资、课程、经费等方面全面加强与改进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从各地各校出现的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充分暴露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室建设中的短板,也警醒各学校和教育工作者要针对事件成因进行反思,在工作中举一反三,迅速健全组织,配齐人员和物质,持续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出成效。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领导班子、中层管理干部、全体教师学习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全体教育工作者对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

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一)成立各级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区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工作人员和各学校(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雁江区教体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德育管理体系,对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二)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队伍建设

1.加大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力度。(责任股室:人事股)

原则上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并逐步扩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对无条件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乡村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组可统筹规划,跨校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中小学校配备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到普教股统一备案,不得随意更换。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责任股室:师培中心)

1)每年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2)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系列,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全员培训。同时注重培养全体教师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指导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打造一支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3.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各校要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每班选设1-2名心理委员(30人以内每班设1名,30人以上每班设2名),纳入班干部管理,定期轮换,每学期至少组织培训一次。

(三)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责任股室:教育股)

1.按照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最核心、最重要的途径。各中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8课时,并开足上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高中阶段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所需课时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含课后服务)中统筹安排。每学期由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情况纳入综合评价体系。

2.积极开发心理教育校本课程。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需求,设置具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开发适合的校本教材及配套相关教学资源,构建科学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课程开设形式应以活动为主,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境设计、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融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和操作性为一体。心理健康教育要防止学科化的倾向,避免将其作为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

(四)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和运行机制(责任股室:教育股)

心理辅导室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门场所、重要阵地。各中小学校要加快配备或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安排专(兼)职教师负责管理,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预约制度、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上墙,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使所有需要心理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及时、有效的接受到专业辅导。每学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改进工作。

(五)完善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体系(责任股室:应急管理股)

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下设立校园心理危机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心理危机的筛查、评估及干预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

各中小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季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普测,暑(寒)假前后、高(中)考前等重点时间段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状态排查,建立完整的心理档案,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结合心理咨询记录及班主任(或学科老师)、班委干部的日常观察上报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登记,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按有关规定转介给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同时要定期对全体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

(六)拓展“家校社”共育的方式与途径(责任股室:教育股)

各中小学要将“家庭-学校-社会”共育工作纳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机制,把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长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带动作用,形成和谐共进的教育新局面。

学校要加强与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和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充分利用社会现实中积极向上的生活素材,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共享,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七)组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专家团队(责任股室:普教股)

从雁江区“心海护航·阳光成长”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者中选拔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老师1015人组建雁江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专家团队,分片包联指导各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主动联系专家团队到校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兼任,学校分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需进入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小组各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夯实后勤保障。各中小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程,一把手要亲自谋划,特别是在专(兼)职教师配备、经费筹措等制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督查问责。区教体局将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加大督导评估力度,督促学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考核各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问责。加强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学校及时通报,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区中小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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