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教育管理组、各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雁江区实际,特制定《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

2021113

 

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做好我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的函>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发展素质教育,保障教育公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登记路径科学合理、高效便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简化工作程序,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确保存量课程逐步消化、人员安置妥善合理、财务处置合理合法。202111月底前完成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法人登记工作及综合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工作。202211日开始,再持有区教体局办学许可证、区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均视为无证经营。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对于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办理。

1. 关于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需要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选择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区教体局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选择非学科类继续开展培训活动的,可通过变更实现转型,重新调整办学内容,到区教体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重新审批登记。

2. 关于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培训机构,根据“双减”文件规定,到民政部门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体现非营利性性质,依法依规可继续开展培训活动。明确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3. 关于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终止培训的办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区教体局及时予以核准,同时指导培训机构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4. 关于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机构的办理,按照省上出台意见办理。

(二)对于现有综合类培训机构,可自主选择开展学科类培训或非学科类培训,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变更申请,选择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机构,参照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选择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参照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

三、具体工作时间节点

2021111——1110日,完成营利性原有机构注销和非营利性核名。

202111101120日,完成办学许可证换证。

202111211130日,完成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要求,在1130日前,到区民政局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终止办学培训机构,1130日前,完成停办注销手续办理。)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

各教育管理组务必做好政策宣传,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

(二)统一通知全覆盖

各教育管理组摸清辖区内学科类培训机构和综合类培训机构底数,掌握实际情况,督促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及综合类培训机构限期申请统一登记,并告知不按期申请,不参加“营转非”重新审批登记的法律后果。各教育管理组需对辖区内学科类培训机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同意。

三)办理流程

1. 营利性学科类转为非营利性学科类办理步骤:

1)到区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2)到区民政局进行名称核准;

3)到区教体局交还原办学许可证,重新办理新办学许可证;

4)持换发的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 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办理步骤:

向区教体局、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更改相应章程、制度。

3. 综合类营利性培训机构转营利性非学科类办理步骤

1)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内容)到当地教育管理组。

2)持原有办学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到区教体局换发新证。

3)持新办学许可证及变更通知书到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内容变更。

4. 综合类营利性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学科类办理步骤:

1)到区市场监管局注销《营业执照》。

2)到区民政局进行名称核准。

3)持市场监管局注销批复、区民政局核名通知、变更申请书到区教体局交还原办学许可证,重新办理新办学许可证。

4)持换发的办学许可证到民政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终止培训的办理步骤:

1)提交《雁江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停办注销申请表》到所属教育管理组,由管理组核实情况。

2)持《雁江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停办注销申请表》、办学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到区教体局办理停办注销。

3)到市场监管局注销《营业执照》。

(四)其它校外培训机构的变更同时启动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

苏贤光

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水银

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钰塘

雁江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兰恒彬

 

蒋建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由刘强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此项工作。

(二)建立预警机制

在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工作中,各教育管理组要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对停办的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可能出现的“卷款跑路”、劳资纠纷等重大风险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遏制,将掌握情况及时上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强化工作责任

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务必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营转非”工作培训及督促检查。各教育管理组积极督促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积极配合完成此项工作。其它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按中办发〔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对工作不力的教育管理组,将进行全区通报并督促整改。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