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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雁江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推动我区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雁江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区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者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及管理等方面形成的立项(普教或微型)课题研究成果。

参评成果必须是2019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以成果鉴定时间为准。

调查报告、已发表或评奖的论文、教材、教辅资料乡土教材、校本教材等不属评奖范围;已获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课题研究成果不得参评。

二、成果申报

本次评奖办公室设在区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单位负责组织、受理辖区内教师的成果申报,初审后择优、汇总向区教育教学研究室推荐。每人限报1项(含合作成果),普教课题成果报告申报者不得超过6,微型课题成果报告申报者不得超过2人。

三、材料要求

成果申报者需提交资阳市雁江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和《资阳市雁江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附件2

申报评奖的成果,须提交成果报告(基本框架见附件3)和附件材料(包括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或成果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申报成果必须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申报者须在《资阳市雁江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作出承诺(须亲笔手写签名),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成果所有权有争议的不予评审,有抄袭、剽窃的,取消评审资格,并在评审结果文件中予以通报。

四、申报名额分配

(二)普教课题研究成果

不限名额。

(二)微型课题研究成果

资阳中学、一中、三贤九义校、吴仲良九义校、航向学校、丰裕镇教育管理组、丹山镇教育管理组各不超25项,伍隍中学、一小、二小、七小各不超15项,其余各单位各不超10项。

五、成果评审

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各单位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普教课题研究成果的90%、微型课题研究成果的80%组织专家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普教课题研究成果的一等奖不超过20%,二等奖不超过40%,三等奖不超过40%;微型课题研究成果的一等奖不超过15%,二等奖不超过40%,三等奖不超过45%。参与评审的专家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颁发聘书。

成果评奖结果作为教职工教学工作业绩之一纳入各单位教职工考核。

六、其他

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奖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并请2022110日前将成果申报材料和《资阳市雁江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含电子文档)报区教育教学研究室,联系人:朱雄武,联系电话:(02826219871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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