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教体系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教育管理组、直属学校(园):

现将《资阳市雁江区教体系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621

资阳市雁江区教体系统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资阳市雁江区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事件分级

根据全省的统一规定,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该事件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但危害程度未达到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控制危害。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突出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提高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4.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要求,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长:

苏贤光   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师培中心主任

   长:

刘丽珊   区教体局副局长

    区纪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教体局党组成员

付世武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红梅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教育管理组组长、直属学校校(园)长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及下设工作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3.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4.定期督促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总结、研讨,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应急小组人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勤工办(02826217102),由江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勤工办、应急管理股、监审股、教育股、体卫艺股、成职教股、办公室等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8个处置工作小组:

1.事故处置组

组长:江  

成员:黄志辉、曾建国、凌  凯、陈  波、李虹静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深入第一线开展救援工作。指导事件发生学校(园)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  

成员:何志雄、冯永贵、李声文、孙  良、孙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对事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维持秩序组

 长:王  

 员:肖乾伟、曾卫萍、郭宏伟、魏忻及相关学校班子成员、管理组成员

主要职责:配合市场监管、卫生疾控等部门有效稳控师生情绪。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事件调查组

 长:秦  

 员:陈  明、何志洪、李声良、黄遥林、李红军

主要职责:协助市场监管、卫生疾控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分析评估事件后果,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联络协调组

 长:付世武

 员:罗永来、王  泽、刘亚俐、罗晓燕

主要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6.后勤保障组

 长:刘丽珊

 员:童传文、孙  兵、代  燕、陈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急救药品等物资的筹备、调配、运输和供应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宣传舆论组

 长:谢红梅

 员:汪古翔、牟春丹、李  芳、黄妍绮、刘书琴

主要职责: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发生及其救援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教体局、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负责网络舆情监管及相关情况报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8.善后处理组

 长:刘绪忠

 员:任万普、兰恒彬、黄珂、汪润先、蒋昌海

主要职责: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运行机制

(一)风险防控

1.各级各类学校(园)应建立常态化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项。

2.区教体局将依据区指挥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结果,结合雁江教体系统实际,对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季节时段,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并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市教体局,并报区指挥部,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各级各类学校(园)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自查,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信息报送

各级各类学校(园)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续报、终报责任。加强信息直报系统建设,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性、准确性,及时通报和共享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1.报告主体和时限

1)各供餐学校(园)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损害的,以及发生可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学校(园),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2)各级各类学校(园)获得疑似或已确定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特别是敏感人群、敏感时期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简要情况,详情随后续报,同时向所在地食安办报告(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

2.报告内容

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四、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规范应急队伍管理,落实专兼职人员,配备应急装备设备,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信息保障

建立由区教体局、教育管理组、直属学校(园)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件隐患预警等内容层级管理体系;设立信息报告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件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三)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相关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应急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

(四)演练保障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宣教培训

对全区直属学校校(园)长、教育管理组组长、首席食品安全官、食堂从业人员等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帮助监管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应急相关工作技能,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园)食品安全的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案启动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区教体局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做出反应。

(二)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由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分工开展工作,确保职责落实,人员到位。

1.事故处置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深入第一线开展救援工作。指导事件发生学校(园)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医疗救护组,负责联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对事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维持秩序组,配合市场监管、卫生疾控等部门有效稳控师生情绪。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事件调查组,协助市场监管、卫生疾控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分析评估事件后果,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联络协调组,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6.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急救药品等物资的筹备、调配、运输和供应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宣传舆论组,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发生及其救援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负责网络舆情监管及相关情况报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8.善后处理组,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9.事件发生单位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等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应急救援,组织救治患者,做好安抚工作;

2)保留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封存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食堂或操作间;

3)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情况;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调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档案、日常监督台账、食堂远程视频监控等情况。

(三)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避免应急响应过度或不足直至响应终止。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当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已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可能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当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

3)事件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继续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的。

六、信息发布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七、善后处置

(一)事故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区教体局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八、事故责任奖惩

(一)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九、附则

(一)当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对照《预案》,开展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作修订或补充。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预案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附件

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事件分级

评估指标

特别

重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

3)涉及多个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国家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

4)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重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州),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2)发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

4)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省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

5)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较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在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市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

4)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般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县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

4)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注:“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