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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及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教育管理组、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现就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本学期期末及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学期放假时间

本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78日结束,79日起放暑假;高中阶段学校于715日结束,716日起放暑假;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

秋季开学报名和开展入学教育时间为83031日,91日正式行课。

若疫情防控有新的要求,需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二、抓好近期重点工作

(一)合理安排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期教学进度情况,认真做好期末学生学业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期末复习期间,要按照课表正常上课,不得挤占学生的活动时间,不得挤占体艺等科目课时,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要按照考试管理有关要求,创新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方式,严禁用考试成绩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名;要坚持全面客观、激励上进的原则,科学做好学生“德智体美劳”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要组织教职工对本学期和学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制定下期工作计划,并安排教师在暑假期间加强师德师风、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等业务学习培训,完成两周以上的备课任务,为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完善暑假放假及秋季开学的防控方案,做到一校一案,确保方案符合国家要求,适合本校实际。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政策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让师生员工掌握防控注意事项及个人防护基本要求,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习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非必要不出省;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相关不适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宣传教育要包括诚信教育,强调师生员工要遵守个人承诺,个人离(返)资时要按要求如实报备,要如实登记个人健康监测情况。假期中全面摸排人员信息,动态精准、分类建立师生员工特别是出省师生员工的暑期行程轨迹台账,定期、不定期了解其健康监测情况;各校要按照已经建立的学校防疫管理责任体系,全体教职工根据责任分工,实行包联制,准确掌握每个师生员工暑期活动及外出情况。继续高度重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师生疫苗接种销账制,服从指挥部和社区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相应的核酸检测工作。职业学校要加强实习实训学生管理,不安排学生到有疫情地区实习实训;已在外实习实训的,学校要与相关单位协商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学前半个月,各校着手进行秋季开学防疫准备,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应急演练预案,开学前对校园特别是教学生活场所、空间密闭场所、与校外(人、物)密切接触场所和高频接触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在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基础上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扎实做好安全工作。一要做好防溺水工作。严防学生私自结伴到野外无人看管的水域游泳、戏水导致溺水悲剧,各地各校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与家长(监护人)的信息互通,多方协同,严防学生溺水死亡。二要严防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假期中防范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提醒学生在外出时要注意安全避险。三要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部分学生为方便乘坐三轮车、电瓶车、摩托车、改(拼)装车等交通工具外出游玩,严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四要扎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学校消防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状况,学校要利用好假期排查学校宿舍、微机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完善校内消防设施器材,配齐配全灭火器、消防栓等器材,建立消防器材检查台账,鼓励学校、幼儿园建设校园微型消防站,配备各类专业消防设施设备;特别要做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做好防范火灾风险。五要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在放假时对食品原材料进行彻底清理,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并于假期中完成维护、维修、补充。

(四)妥善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全面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任务,优化作业设计,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加重学生学业负担;要结合实际,适当布置阅读、劳动、科学、艺术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类、探究类作业,教育引导学生科学使用手机,合理安排每天作息,积极发展爱好特长;鼓励引导学生自觉参与家务劳动、公益和实践活动,利用假期学会12项生活技能,和家长一起自主选择参加一项体育运动,每天锻炼一小时,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提倡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情况下,组织和引导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和文化体育活动(学校组织外出活动须报经区教体局批准))帮助学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激发家国情怀,增强社会责任感。

(五)做好特殊人群关爱工作。加强对防疫一线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假期生活关注和学习帮扶,对有失学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开展针对性关爱帮扶和暑期追踪,切实防止学生失学辍学。

(六)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在假期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生的各类培训班、辅导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私自组织或参与举办收费培训班。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不得将校舍、设备设施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个人在校园内举办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培训班、兴趣班。严禁要求或变相引导学生购买目录外教辅资料。

(七)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推进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工作,实现培训机构“应纳尽纳”。全面落实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现暑期所有收费全部通过彩虹钥匙APP缴纳,并加强原有存量资金监管。常态开展变异隐形培训,无证办学,违反培训时间、培训用工、培训材料等行为查处,保持规范校外培训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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