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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 质量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和《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3-02-06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各学区

为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升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切合我区教育实际情况,区教体局研究制定了《资阳市雁江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和《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和《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

2.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试行)

      3.雁江区学生特长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

      4.雁江区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21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高中综合改革,提升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和激情,特制定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促进高中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有利于调动各类学校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为社会提供有质量的公共教育服务;有利于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考核原则

遵循高中教育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三、考核对象

雁江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分公办普通高中组和民办普通高中组。

(一)公办普通高中组

四川省资阳中学、资阳市雁江区伍隍中学、资阳市外国语实验学校、雁江区第一中学、雁江区中和中学、雁江区保和中学。

(二)民办普通高中组

资阳市川绵高级中学、资阳天立学校、资阳市鸿鹄高级中学。

四、考核指标

本综合考核办法对各单位考核分为德育工作(10分)、体育与艺术(10分)、特长发展(5分)、学生学业成绩(60分)、教师专业发展(10分)、学校发展(5分)、特殊贡献加分七个一级指标,学生学业成绩主要依据被考核单位学生参加高考的考试情况为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德育工作(10分)

主要指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学生德育工作做为首要任务来抓,开齐开足思政课程,保证思政课师资;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德育活动,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德育工作任务;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有活力、有朝气。

考核股室:普教股

(二)体育与艺术(10分)

主要指标: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艺术课程(音乐、美术等);积极举办学生运动会等各类集体体育活动,学生参与度高;积极组队参加市区各级各类体育、艺术比赛;学生近视率低、高考体检合格率高,艺体生“双上线”水平高。

考核股室:学校体卫艺股、招办

(三)特长发展(5分)

考核年度学生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应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比赛获奖,按照参加评估单位生均积分(积分标准见附件3:雁江区学生特长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计入本单位考核得分,其中同评比组中人均最高积分得5分,其余按照比例记分,记分公式如下。

 

考核责任股室:普教股

(四)学生学业成绩(60分)

本项指标按照总分100分进行考核,共一本上线率(30分)、本科上线率(40分)、纵比提升计分(10分)、特优生计分(10分)、转化率计分(10分)等五个方面,各单位五个指标总分的60%计入该单位综合考核计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1.一本上线率(30分)

按照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考核结果,依据一本上线率在同类学校中排名情况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第一名计30分,第二名计25分,第三名计20分,第四名计15分,第五名计10分,第六名计5分。

1)同类学校只有两所的,位于第一名按照上述标准前三名平均分计分,即计25分,位于第二名按照上述标准后三名平均分计分,即计10分;

2)同类学校超过三所的,第四名及以后提高一个名次计分。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

2.本科上线率(40分)

按照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考核结果,依据本科上线率在同类学校中排名情况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第一名计40分,第二名计30分,第三名计25分,第四名计20分,第五名计15分,第六名计10分。

1)同类学校只有两所的,位于第一名按照上述标准前三名平均分计分,即计32分,位于第二名按照上述标准后三名平均分计分,即计15分;

2)同类学校超过三所的,第四名及以后提高一个名次计分。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

3.纵比提升计分(10分)

各单位本科上线率与本单位近三年本科上线率平均值比较(取百分数后两位小数比较),不低于近三年平均值计10分、低于近三年平均值不计分。(其中高于本单位近三年平均值5个百分点以上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5分的计分,即计15分;低于本单位近三年平均值5个百分点以上(指差值),本项不计分以外,在该单位其他计分中额外扣除5分,且原则上应调整该年级的分管领导、年级主任等管理人员)。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

4.特优生计分(10分)

按照高科成绩位列资阳市前50名(文理科合计人数)在同类学校中排名情况计分,排同类学校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7分、第三名计5分,第四名计3分,第五名计2分,第六名计1分,前50名人数为0的单位此项不计分,说明:

1)同类学校只有两所的,位于第一名按照上述标准前三名平均分计分,即计7分,位于第二名按照上述标准后三名平均分计分,即计2分。

2)同类学校超过三所的,第四名及以后提高一个名次计分。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

5.转化率计分(10分)

按照各单位入校时全区A等占有率、高考本科上线占有率(本项不含艺体考生)进行考核,其计算方式为:

 

 

 

计分方法:按照各单位转化率进行排序(入校时没有A等级学生的,若本科上线人数不为零,转化率直接视为1),其中1-3名计10分、4-6名计8分、7名及以后计6分。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

(五)教师专业发展:10分。

考核年度内教师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应部门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竞赛、教育科研、论文评奖等专业比赛获奖,按照参加评估单位人均积分(积分标准见附件4:雁江区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计入本单位考核得分,其中同评比组中人均最高积分得10分,其余按照比例记分,记分公式如下。

 

 

考核责任股室:人事股

(六)学校发展(5分)

本项目考核年度内被考核单位成功创建各类单项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等(仅指党委政府及其组阁部门、单位发起的创建,社会组织自发组织的创建不在加分之列,创建的综合性示范学校、示范幼儿园、示范高中等另行计分),每成功创建1个,按照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的标准进行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考核责任股室:普教股牵头,机关相关股室配合。

(七)特殊贡献加分

本项目主要考核清华北大贡献加分:凡每考取一个清华、北京大学学生(含分数在相应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加10分,累计计入总分。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及设奖方案

(一)综合表扬

按照本考核办法计分、并参考资阳市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按照352的比例评出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考核一、二、三等奖(若考核年度高中教学质量突出,可只设一、二等奖,对特别突出的学校,表扬为“特等奖”),其中公办普通高中组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民办普通高中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个,并安排序向上级推荐优秀集体。

(二)表扬先进个人和优秀管理人员

按照获奖等级,由各学校推荐数量不同的高中教育优秀管理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科教师,各等级具体指标如下:

获奖等级

优秀学科教师

(教师总数的百分比)

优秀班主任

(班级总数的百分比)

高中教育优秀管理者

备注

20%

50%

4

 

15%

30%

2

 

10%

20%

1

 

其中,班科平均分在本单位最后一名的教师不予评奖,也不推荐到市教体局评奖。

六、本考核办法适用于雁江辖区内普通高中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考核结果参考资阳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中职学校以资阳市考核结果为准,解释权归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七、春季单招考试考核办法根据每学年度具体情况另行制定,单独设奖。

八、本办法自20222023学年度年起实行,原《雁江区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考核方案(试行)》废止。

附件2

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和使命,发挥教育在培养、造就创新性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

(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四)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评估对象

(一)城区学校组

1.小学组:雁江一小、雁江二小、雁江三小、雁江四小、雁江五小、雁江七小、雁江八小、马鞍学校、三贤九义校、吴仲良九义校、航向学校、幸福博文学校、茶花九义校、雁江一小城东分校。

2.初中组:资阳中学、雁江一中、雁江二中、雁江六中、马鞍学校、三贤九义校、吴仲良九义校、航向学校、幸福博文学校、茶花九义校。

(二)农村学校组

1.小学:

1)农村小学一组:各镇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校。

2)农村小学二组:各镇所辖非镇政府所在地其他完小(九义校)。

备注:村小(教学点)与所属辅导校捆绑评价。

2.初中:

1)农村初中一组:农村直属初中学校(含设初中的高中学校)、各镇镇政府所在地镇初中。

2)农村初中二组:各镇非镇政府所在地初中(九义校)。

(三)民办学校组

资阳育才学校、资阳天立学校。

(四)学区

1.学区一组:莲花资溪学区、宝莲学区、雁江狮子三贤学区。

2.学区二组:临江祥符学区、南津东峰学区、迎接松涛学区、丰裕学区、丹山学区、伍隍石岭学区(伍隍片区)、伍隍石岭学区(石岭片区)、中和宝台学区(宝台片区)、中和宝台学区(中和片区)、小院堪嘉学区(小院片区)、小院堪嘉学区(堪嘉片区)、保和老君学区(保和片区)、保和老君学区(老君片区)。

四、评估指标及核算办法

(一)评估依据

坚持五育并举、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基本思路,既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又评价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其中学生学业发展水平以各单位义务教育各阶段(六年级、九年级)学生完成本学段各学科学习水平为依据。

(二)评估指标

1.常规评估:共设立德育效果(10分)、学业发展水平(60分)、特长发展(10分)、教师专业发展(15分)、学校发展(5分)等五项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

2.特别奖励:10分。本单位毕业生参加本年度高考,每考取1个一本线以上学生小学积0.6分、初中积0.9分。

 各单位常规评估积分和创新人才培养特别奖励积分为本单位本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最后得分。

(三)核算办法

1.德育效果:10分。以各单位在考核年度德育工作考核结果为依据,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

考核责任股室:普教股

2.学生学业发展水平:60分。以学生参加六年级质量抽检(小学)、中考(初中)的成绩分别呈现各单位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按照各单位实际参加上述检测、考试的学生成绩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具体分为平均分(15分)、合格率(15分)、巩固率(10分)、优生率(5分)、学生发展程度(10分)和单科特别贡献(5分)等6个二级指标,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5)学生发展程度:10分。此项二级指标按初中和小学分开考核,小学按照特优生占比计分,初中分为特优生占比和学生转化率两项计分,各5分。其计分方式分别如下:

①小学

 

②初中:Ⅰ、Ⅱ两项之和为被考核单位计分。

Ⅰ:特优生计

  

Ⅱ:转化率计分

按照各单位入校时全区A等占有率、中考A等占有率进行考核,其计算方式为:

 

 

 

 

6)单科特别贡献:学生单科成绩位于全区第1名或满分,每有1人计1分,最高不超过5分,具体计分学科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科学等6个被列为高考强基计划单设的学科每考取1个满分计1分,其余学科(体育、艺术学科除外)考取1个全区第1名计1分,总分不超过5分。

被考核单位上述六个二级指标总分为被考核单位学生学业发展水平计分。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

3.学生特长发展:10分。考核年度内学生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应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比赛获奖,按照参加评估单位生均积分(积分标准见附件3:雁江区学生特长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计入本单位考核得分,其中同评比组中人均最高积分得10分,其余按照比例记分,记分公式如下。

 

考核责任股室:体卫艺股

4.教师专业发展:15分。考核年度内教师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应部门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竞赛、教育科研、论文评奖等专业比赛获奖,按照参加评估单位人均积分(积分标准见附件4:雁江区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计入本单位考核得分,其中同评比组中人均最高积分得15分,其余按照比例记分,记分公式如下。

 

 

考核责任股室:教研室、人事股

5.学校发展(5分):考核年度内被考核单位成功创建各类单项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等(仅指党委政府及其组阁部门、单位发起的创建,社会组织自发组织的创建不在加分之列,创建的综合性示范学校、示范幼儿园、示范高中等另行计分),每成功创建1个,按照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的标准进行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考核责任股室:普教股牵头,机关相关股室配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指标,其结果做为各单位推荐教学质量奖教师的主要依据,并做为相关股室对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一)表扬各单位年度教学质量

按照本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按照各组别单位个数352的比例由高到低评出一、二、三等奖(民办学校组设一等奖、二等奖各1名),每年由教体局发文予以表扬。

(二)表扬和推荐教学质量优秀的教职工

区教体局将根据被考核单位获奖等级,按照各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数分配年度教职工教学质量考核等级奖推荐指标,在质量考核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按在编、在职教师总人数(考核年度12月底的编制和人数)的25%20%15%计算推荐区教体局教学质量评估奖获奖教师总数,再按照352的比例核算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职工数,各单位按照教体局核算的推荐数量按时上报。其中各学校校级干部(管理组专干)、中层干部做为管理干部只能推荐为单位获奖的相应等级,且总数不得超过2名。

区教体局还将根据考核结果按序向上级推荐各类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考核的实施

教学质量考核每一个年度实施一次,由区教研室牵头,普教股、体卫艺股、人事股等股室配合实施,考核结果和教学质量评估奖原则上在每年9月底前下发。

七、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本方案自2022-2023学年度年起实行,原《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废止。

 

附件3

雁江区学生特长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

类型

级别

积分

备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学科竞赛

国家

20

15

10

仅限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目录中的项目

15

10

5

10

5

3

县(区)

5

3

2

竞技比赛

(艺体、科技等)

名次

1

2

3

4

5

6

仅限党委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竞技类比赛,民间协会自发组织的不积分,其中集体项目按照相应名次积分乘以该项目上场总人数计入总分。

国家

20

16

14

12

10

8

15

12

10

8

6

4

10

8

7

6

4

3

县(区)

8

6

5

4

3

2

特长发展(演讲、征文等)

国家

10

8

6

   仅限党委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展演、主题活动等评出的一二三等奖,民间协会自发组织的不积分,集体项目参照竞技类比赛积分。

8

6

4

6

4

2

县(区)

4

2

1

 说明:1.同一学校、同一学生、同样项目以最高级别积分,不设等级奖和名次奖的一律以相同级别最低标准积分。

2.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项目按照相应主管部门所属政府级别积分,其余以主办部门实际级别积分。

 

附件4

雁江区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积分标准一览表

 

级别和等级

课堂教学竞赛

微课竞赛

科研成果

教案、论文、课件案例等评比

非专业领域的多样发展

备注

国家

特等奖

60

20

30

15

10

1.所有项目均限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比赛、评比活动等,民间协会等社会组织自发举办的相关活动不积分。

2.同一内容、同一课题取最高级别积分,科研成果在结题年份积分。

3.论文、教案、案例等文字类成果发表以刊物所属级别的最低标准积分。

4.“非专业领域的多样发展”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举办的演讲、艺术体育活动、比赛等获得奖励,民间协会自发组织的活动不积分。

5.对于不设特等奖的相关比赛、活动,按照竞赛等次从高到低依次、对应积分。

一等奖

40

14

20

10

7

二等奖

30

10

15

8

5

三等奖

20

7

10

5

4

特等奖

40

14

20

10

7

一等奖

30

10

15

8

5

二等奖

20

7

10

5

4

三等奖

10

4

5

3

2

特等奖

30

10

15

8

5

一等奖

20

7

10

5

4

二等奖

15

5

8

4

3

三等奖

10

4

5

3

2

县(区)

特等奖

20

7

10

5

4

一等奖

15

5

8

4

3

二等奖

10

4

5

3

2

三等奖

5

2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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