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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 资雁教体发〔2023〕19号
发布时间:2023-02-08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直属单位、学区:

为切实关爱学生健康成长,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务必高度重视校园防欺凌事件

校园应该是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校园欺凌防治,事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将上级各项要求逐一落实落地并常抓不懈,真正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综合施策,务必常态化抓好防欺凌工作

(一)加强教育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加强心理素质培养,提高群体生活环境适应能力。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面对欺凌行为知晓怎么做。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有效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二)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二要修订完善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则制度。

三要严格落实校园视频监控、门禁、请销假、点名考勤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晚自习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坚决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特别强调,向家长和学生公布校长、班主任联系方式,畅通渠道,做到尽早搜集相关信息,早预防、早处置。

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三)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做好学校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地段的护导。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及时干预。

(四)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积极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

(五)定期开展排查。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防治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六)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校园特殊群体学生清理,特别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离异家庭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等要加强关爱和保护,健全相关帮扶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三、依法处置,尽量减少影响和杜绝造成次生灾害

(一)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妥善处理申诉请求。认真听取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并妥善处置。与家长沟通、听取诉求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发生欺凌事件后,一定要全程安排领导教师与家长、学生保持良性沟通,把握思想动态,有效预防和杜绝事态扩大。

(三)强化教育惩戒作用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和安抚。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五)加强舆情监管。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参与欺凌事件的所有学生的自媒体(手机等)做好管控,清理好学生手机中发生的欺凌视频,并跟踪相关学生视频流向并逐一做好清理删除。

凡是因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力等,造成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认真及时排查校园欺凌情况,以直属单位和学区为单位填报《资阳市雁江区学校欺凌防治台账表》,215日前报纸质版至应急管理股。以后排查发现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学校欺凌防治台账表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27

 

资阳市雁江区学校欺凌防治台账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学校名称

已发生欺凌的事件

有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

实施欺凌的学

生(班级)或其他人

被实施欺凌的学生(班级)

欺凌事件的描述

发生欺凌的地点

采取的治理措施

对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描述

采取的防范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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