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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雁江区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资雁教体发〔2023〕26号
发布时间:2023-02-23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学区、各直属学校(园):

现将《资阳市雁江区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223

雁江区学校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及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食品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学校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确保校园平安,为雁江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持续抓好新建、改建食堂的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今年计划新建标准化学校食堂1个、改扩建学校食堂3个;今年学校端(接入智能、物联设备)建设完成率达到 15%以上,“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90%,学校“明厨亮灶+互联网”的食堂视频网络端口统一接入省校安管理大数据平台35%以上,积极指导学校运用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经营行为;鼓励高中阶段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实行自主经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食堂硬件条件;加强培训教育,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召开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会;抓好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春秋两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不引发稳定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工作体系,落实管理责任

1.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与学校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疾病防控工作定点联系医院等的协调联动;二是要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以及学校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为直接责任人、首席食品安全官(食品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分级责任制;三是学校法定代表人每周不少于1次、分管副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每周不少于2次、首席食品安全官(食品安全员)每天到食堂监督检查,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有效解决食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健全条件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学校建设规划,加大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力度、完善食堂设备设施等,大力推进学校端(接入智能、物联设备)建设,今年学校端(接入智能、物联设备)建设完成率达到 15%以上二是要严把人员关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三是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确保从业人员有基本的文化素养,能够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政策法规和基础常识,宜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供应1餐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比应不小于1100,供应3餐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比应不小于170

3.健全检查评议体系。一是区教体局建立健全了不定期督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春秋两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机制等,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到各级各类学校;二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盯开学、中秋、国庆、中考、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各网格化管理区域应严格按照活动流程,组织区域内学校开展活动,并按时间节点将本管理区域内排名报勤工办复核汇总。

(二)严格过程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4. 狠抓源头治理。一是要健全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二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标程序,保证购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 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一是签订(续签)劳务合同(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弹性工资条款,将从业人员的从业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做好食堂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严禁带病工作;三是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堂内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四是应定期更换工作服,不得穿着工作服离开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装不得少于4套。

6. 加强环节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人员健康和培训、食品安全追溯等管理;二是严把进货查验贮存、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加工制作、试尝留样、售卖、食堂环境卫生打扫及消毒、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堂安全保卫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严禁采购、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坚持禁止加工、售卖凉菜、卤菜、“四豆一蛋”(即四季豆、土豆、胡豆、扁豆、皮蛋)野生菌、豆浆、鲜黄花、霉变红薯等高风险食品;四是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

7.加强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区域内可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校(园)食堂管理良好氛围,做到人人争优创先,筑牢食品安全基石。

8.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二是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经费,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禁止教职工占用学生餐费三是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布、公示。

(三)持续投入,推动智慧化监管水平

9.加强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新建、改扩建食堂功能流程图必须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实施;二是今年计划新建标准化学校食堂1个、改扩建学校食堂3个;三是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食堂硬件条件,推进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提档升级;四是要多方筹集资金改善本单位食堂硬件条件。

10. 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主城区所有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镇乡学生人数200人在以上的幼儿园食堂摄像头接入区教体局平安校园监控平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学校“明厨亮灶+互联网”的食堂视频网络端口统一接入省校安管理大数据平台35%以上;二是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应用率要达到 100%(学校基本资料填报率、学校食堂信息填报率 100%),运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三是要逐步将智能设备、物联设备等应用于管理系统,实现诸如食品原材料追溯、食品储存、消毒记录、晨检数据、食堂操作流程等智能化管理;四是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管。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人员素质

11. 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各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每年不少于8课时,要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光盘行动”“食堂开放日”等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三是教育引导学生不得自带和购买无食品安全保证的食品到学校自食或与同学共食。

12. 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将《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单位党委会(支委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民幼园长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增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三是每月至少一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询问、观察实际操作、答题等方式。

(五)加强民主管理,提高社会满意度

13.坚持信息公开。建立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食堂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学校信息平台公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以及菜谱、食品原料来源渠道等信息。

14. 加强民主监督。一是要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二是设立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及时处理举报或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学校负责人及领导轮流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应负责当餐学生就餐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投诉或意见建议等;四是建立“食堂开放日”活动,各学校根据家长申请,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不少于2次的家长代表参观食堂及陪餐,及时收集家长的意见建议;五是每月开展一次食堂满意度测评,学生对食堂评价的满意率应达80%以上;食堂满意率应从质量、数量、价格、营养与健康、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改进管理与服务。

(六)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

15. 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一是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二是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做好春秋季开学、重点节假日时段等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用水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16. 加强专项整治及督查。一是开展春、秋两季开校食品安全整治及督查工作;二是开展4月、10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的整治及督查;三是抓好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四是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整治督查;五是常态化开展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与问题整改;六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检查、暗访督查工作;七是加强对高中阶段食堂管理和指导,落实对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资阳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工作;八是抓好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监管督查;九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两月一评比。所有监督检查做到有通报、有处罚、有整改落实。

(七)开展演练,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根据《资阳市雁江区教体系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关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流程等;二是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增强应急管理与舆情应对能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做到演练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

(八)畅通渠道,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18.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一是严格食品安全事故报送程序,对不按程序上报、不及时上报、瞒报、谎报造成后果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正面宣传,树立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每年各学区、直属学校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10篇。    

(九)依法合规,做好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工作

19.加强食堂经营管理工作。一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二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依法合规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20. 加强小卖部(超市)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设置小卖部、超市的,须经区教体局批准,且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并加强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学校小卖部(超市)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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