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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的通知 资雁教体发〔2023〕49号
发布时间:2023-04-12   录入: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普通高完中:

根据《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的通知和《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高中学业水平实考工作的通知》(资教体函〔20232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确保实考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局教仪站,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测试和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测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时间、考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于615日前结束,补考时间为当年9月份。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考点。

各考点将实验操作考查、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时间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题目于59日前发教仪站陈婷处。邮箱867890423@qq.com

三、项目分值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考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在高二年级进行。测试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入高中毕业成绩。

普通高中测试内容按新课程标准要求规定的学生必做分组实验范围之内。每名学生采取抽签办法分别在每科4套考题中一次性各抽取1题参加测试。每科考试时间20分钟。测试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入高中毕业成绩,考生60%及以上的考核点达到测试水平时,该科成绩为合格。不合格学科应予补考。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通用技术实践操作测试,按照《资阳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实施细则(试行)》。满分100分,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通用技术实践操作测试按照《资阳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每名学生采取抽签的办法在考题中一次性抽取1题进行测试。各题测试时间以试题要求为准。测试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入高中毕业成绩,考生60%及以上的考核点达到测试水平时,该科成绩为合格。不合格学科应予补考。

(三)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题由市上统一命题和制卷,试卷(含监考教师评分用卷和考生考试用卷)于考前一周下发。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测试题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命题,各考点学校自行制卷。

四、考试经费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初中全面开展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川教基〔2002〕第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基〔2002〕第4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645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 号)、《省教委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收费标准的通知》(川教计〔199508号)、《资阳市财政局 物价局转发〈关于同意收取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务费的复函〉的通知》(资财综〔200233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2118号)和《资阳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文件为依据,每科(物理、化学、生物)每生收费5元。由考生所在学校按参考人数交区教体局办公室陈强同志处,联系电话:18081699181

 

附件1.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方案暨安全应急预案

2.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考点机构及人员设置

3.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

试过程管理基本规范

4.雁江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规则

5.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作测

试工作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6.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

作测试工作巡考人员安排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412

 

附件1

 

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方案暨安全应急预案

   

为做好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依据《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关于做好 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的通知和《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高中学业水平实考工作的通知》(资教体函〔202321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苏贤光

副组长:  

 员:  兵、李  黎、陈  婷、曾建文、徐  

李清均、黄  珂、曾桂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教仪站,由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孙兵、李黎、陈婷、曾建文、徐旭、李清均、黄珂、曾桂兰。

二、严格执行落实

(一)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各项保障

1.建立健全经费、人员、设备、药品、耗材、技术等保障机制,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等建设,确保实考所必备的条件落实到位,逐步做到考试过程及结果可溯源。

2.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安全为首”理念,按照卫生防疫工作要求,学校要提前做好本校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监测,考前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考生要及时就医,并将医疗机构诊断资料存档以备查验。考试过程中,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应按卫生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实考工作顺利实施。

3.考点设置、考务配备、过程管理按照附件要求执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考点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严谨规范实施;要依据国家和省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落实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工作负责制,认真做好三项实考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若因领导不力、责任不明、管理不善、纪律不严等原因导致实考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认真组织补考

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和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测试不合格学科应予补考,补考时间为当年9月份。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

 

 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

测试考点机构及人员设置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各考点由本学校校长任考点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负责本考点实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区教体局安排1督考工作人员,蹲点督促、指导该考点实考工作。

三、考点设考务人员1名,负责试卷和成绩册的收发;领考人员6名(每科2名),1名负责组织考生按顺序点名,1名负责引导学生按时进入考场,掌握学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联系;保卫人员12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和安全;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进行急救;每考点设抽签人员2名,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题目;各学科考室配主考、副主考各1名(职责附后);监考教师按1人监考四名学生设置,具体人数可根据学科教师、考生人数以及实验室设座等情况确定;各科实验教师12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

 

 

附件3

 

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

测试过程管理基本规范

 

一、考生学校应按照考试日程安排,安全有序组织考生准时到达考点,并熟悉考点考场布局和考试环境。

二、对所有考务人员进行规范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正确履职。

三、实施考场动员,组织考生学习《考生注意事项》、《考试规程》、《考试纪律》、《考生考试违纪行为和处罚规定》等。

四、每场开考前10分钟,各科领考员带领该组点名后的该科考生到达考生候考室,并再次核对人员信息。开考前5分钟,各科领考员分别带领该组考生到考试室外抽签。考生均一次性抽签(不可更改)决定物理、化学、生物考试题签。

五、考生入场后,按题签对号入座,并将题签、准考证放在实验台左上角。由考评教师检查考生的题签号、准考证;考生在试卷单相应栏准确填写学校、报名号和姓名等信息。考试信号发出后,主考宣布考试开始,考评教师按评分表要求为考生评分,各单项分数保留在小数点后一位。终止信号发出后主考宣布考试停止,监考人员再次核对验收学生题签、准考证后,学生迅速离开考试室,由领考员收回学生题签。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考评教师在考生试卷下方“监考教师”栏签字后交副主考。由副主考认真核对扣分原因和评分结果,填写成绩汇总表和考场报告单,经主考验收无误,签字后分别按顺序号整理、装订、密封试卷,在试卷袋封面上写明考点、考场、学科、人数后交试卷保管员。

七、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审核录入工作,在确保学生实考成绩复核无误后方可登记录入,保证考试成绩真实、准确。

八、登记录入后试卷的保存应按中考文考试卷的保存期限和管理要求进行。

 

附件4

 

雁江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10分钟,到点名处依次排队,经点名、审查成绩卡、抽题签后,按领考员指令按时进入考室,按题签号对号入座,将题签等放在实验台左上角待查。

二、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必备文具,如钢笔、铅笔、直尺、胶擦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书包、书籍、报纸、复习资料等。

三、考生入座后,首先核对是否是本室所考的学科试题,无误后,在实验考试试卷(带实验记录单)、清楚地填写考点、学校、姓名、考号。

四、一组考生应整体出、入考室,个别考生因故耽误时间,不得要求延长。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室内考生方准退出考室。考生退出考室后不得再次返回。

五、考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分发错误或异常情况等,可举手,待监考员询问,并当场答复。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监考员也不得向考生答复或提示。

六、考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考生不得向邻桌考生询问和提示。考生不得在室内自由走动。

七、考试终止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将实验记录单和题签放在实验桌左上角,立即退出考室。

八、考生不得代考。

考生若有作弊行为,将给予扣分直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罚。监考员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考室规则时,将当场取消监考员资格直至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5

 

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

测试工作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1、考生准考证或学籍号重号

监考员首先报告主考,稳定考生情绪;主考立即核对名册,查明确切号码,安排考生按时进场考试,并作好考场记录。

2、考生忘记带或遗失准考证

通知本校领考员验证考生相貌,若相符则可安排考生进场考试;若忘记带,则要求在考试结束前将考生准考证送到;若遗失,则领考员要在考场记录上签字证明无误。

3、考生相貌与准考证照片不符

通知本校领考员先将其带到考务办公室询问情况,查证无误后方可再进场考试;若查证确系代考,则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进一步查证情况,作出详细记录并报县(市、区)考务办公室处理。

4、考生发现试题内容有误或印刷有误

若少数考生试题有误,则参照其他考生试题予以答复;若整个考场发生同样错误,主考立即与本学科监考员会商答复意见,作好情况记录并报告县(市、区)考务办公室。

5、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甚至发生舞弊行为

提醒、批评,直到调换临时考员接替工作,作出考场情况记录。

6、考试过程中发生不安全行为

立即提示并制止,若有人员受伤,立即请医务人员治疗。

7、考生发生晕场、疾病

难以坚持,劝其退场,等病好后安排在下一组考试。

8、考生在考场内喧哗、打闹

予以提示、制止;情节严重者,通知保卫人员带出考场。

9、考场遇到场外干扰

报告考务办公室通知保卫人员排除。

10、考生要求中途退出考场

开考5分钟前不予答应;开考5分钟后可退出场但不能再进场。

 

附件6

 

雁江区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巡考人员安排

考场学校

督考组长

成员

资阳中学  外实校

 

曾建文  李清均  牟春丹  黄妍绮

雁江一中  绵中育才

付世武

             

伍隍中学  天立学校

鸿鹄高中

 

杜群立      马建华  曾桂兰

中和中学  保和中学

 

             

 

组:苏贤光、刘  

组:  

联系电话:2622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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