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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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6-08   录入:雁江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工业经济、科学技术、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工业经济、科学技术、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全区科学技术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拟订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发展等科技计划。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工业建设项目(含技术改造、新建、扩建)投资管理,制订工业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投资管理权限承担工业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项目的上报、协调;拟订工业建设投资项目导向目录,提出推进工业项目建设的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实施监督。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工业建设、技术创新所需的信贷资金。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负责全区工业、科学技术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负责能源行业管理,起草能源行业发展和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区无线电发展规划;依法监督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无线电电磁环保工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无线电台(站)的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负责全区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全区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预评估和论证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科技促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培训、科技帮扶和统筹城乡科技发展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十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优化科技人才成长环境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政策建议。  

(十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十)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  

(二十一)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区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二)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11

  编:6413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222615

领导简介

  伟   局党组成员、书记

   局长

沈艳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后勤服务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党组会、行政会、职工会等会务承办;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应急、信访、维稳、防邪、禁毒、城乡环境治理、平安建设、公共卫生、创文、创卫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档案、机要、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党政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编报预决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本系统国有改制、破产企业(清算组)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工业经济、高新技术产业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预警、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研究、发布;协调推进产业金融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用地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拟订、监督实施和考核工作;协调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区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牵头企业扶困、解困及挂联帮扶工作;负责行业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负责区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园区股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区域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成资同城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及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推进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园区及行业整合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申报和验收;协调产业园区相关事宜;负责生物医药、食品、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投资与合作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工业建设项目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业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拟订规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意见,组织国家、省、市工业建设项目专项计划的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建设项目上报、登记备案及审核,组织工业建设项目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确认项目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经济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拟订工业招商引资政策和议事规则等制度;负责成资同城化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技术创新政策和指南;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和基地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发展股

工作职责: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农业农村政策方针;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及农业科技发展、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及措施;负责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全社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普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和平台工作;负责高新技术园区、成果转化孵化园区等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科技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促进先进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负责各级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督、验收和管理;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农业科技人才管理;负责科技奖励工作,组织申报国、省科学技术奖;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技术交易市场管理;负责科技知识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负责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及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营企业股

工作职责:负责规下民营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统筹民营企业融通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负责中小企业升规培育;指导企业实施规范化改制、兼并重组和稳定工作;指导规下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负责规下民营企业项目申报、管理和实施;负责拟订鼓励规下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规下民营企业创业促进及平台建设,开展规下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开展规下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规下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并实施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政策措施,组织和指导工业领域市场拓展活动,组织重工企业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工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等,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大决策、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能源与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股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企业发展与环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提出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牵头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省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奖金项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管理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协调,保障能源供应稳定;指导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工作;提出电力经济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提出平衡电力资源的建议;负责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提出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负责电力专项扶贫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息化与无线电股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承担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承担指导、建立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指导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和防范工作,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承担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承担无线电电磁环保工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无线电台、站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消费品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食品、轻工、纺织、食盐、酒类的行业研究、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拟订全区食品、轻工、纺织、盐业、酒类行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消费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合理布局;负责收集、汇总、食品、轻工、纺织、盐业、酒类工业生产和经营情况,发布市场动态信息;指导消费品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组织消费品工业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参与有机食品的调研、申报、审查、推荐、推广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拟订有关盐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拟订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及高管依法实施联合惩戒;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盐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中国白酒金三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查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股

工作职责:牵头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宣传、信息、网评工作,组织发布公开重要信息、决策部署等;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牵头统筹全局营商环境、依法治区、普法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工业企业、能源行业等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服务协调职责;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考核本部门本系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问题整改;负责涉及企业安全的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工业产业、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管煤炭、电力、成品油、民爆等行业(领域),依法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鼓励引导企业研发、扩广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和完成区政府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和综合目标任务,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事股

工作职责: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其他老干部管理;负责破产国企职工社保、退休等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及企业人才工作,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企业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牵头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对行业系统党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有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会、妇女儿童、计划生育、统战、对台、党管武装、群团、残联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挂牌机构

区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李敏)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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