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阳市雁江区林业局 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 补贴计划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0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雁江区林业局

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

补贴计划任务的通知

 

清水、南津、宝台、老君、东峰、丹山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林造函〔2017〕70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第二批造林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3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补贴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下达任务计划,补贴任务面积不得突破下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计划面积;二是明确补贴对象为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以上人工造林的农民、林业合作组织;三是坚持谁造补谁的原则,与中央基本建设造林投资在地块上不重复安排;四是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造林直接补贴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

二、及时组织项目实施

1. 各实施镇乡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包括政策的宣传、造林主体的确定、公告公示、签订合同。片区林业工作站积极主动配合该项目的实施。

2. 要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林业科学技术,抓住造林季节造林,积极组织施工作业,提高苗木的造林成活率,做到施工与作业设计一致,图表一致,并把好造林质量关。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资金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第二批造林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36号)的文件要求,实行区级报账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各有关造林主体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林业、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并接受国家、省级检查验收。按造林进度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附件:雁江区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计划任务表

 

资阳市雁江区林业局

                            2018年5月20日

 

附件

雁江区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计划任务表

单位:亩、万元

乡镇

面积

实施单位

实施面积

中央投资补助金额

备注

全区合计

9500

 

9500

190

 

清水镇

719

月水坝村

719

14.38

2017年农业供给侧 

南津镇

300

(谷湾村)雁江区万斌家庭农场

300

6

2017年农业供给侧

宝台镇

1835

富凉村

820

16.4

 

东角村

1015

20.3

 

老君镇

2000

(礼复村)资阳市山那边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

600

12

2017年农业供给侧

(龙山村)资阳市山那边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

600

12

2017年农业供给侧、扶贫村 

(和义村)资阳市山那边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

200

4

2017年农业供给侧、扶贫村 

(高杨村)资阳市山那边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

600

12

2017年农业供给侧

丹山镇

3910

(人和村)资阳市雁江区振祥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600

12

2017年农业供给侧、扶贫村  

(堰塘村)四川省蜀桔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728

14.56

2017年农业供给侧

(华明村)四川满溪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00

16

2017年农业供给侧

(八子墙村)资阳市雁江区罗老头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800

16

2017年农业供给侧、扶贫村 

(虎峰村)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虎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982

19.64

2017年供给侧 

东峰镇

736

(骑龙村)资阳市雁江区东果桥亭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87

1.74

2017年农业供给侧

(桥亭村)资阳市雁江区东果桥亭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649

12.98

2017年农业供给侧、扶贫村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