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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站、办、股、室及片区林业工作站:

根据中共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印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资自然资党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现将《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1日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根据《中共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资自然资党发〔2020〕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重要督办事项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局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二、局务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巡

査、督查、考核、表彰、宣传、应急等工作;

(四)统筹协调各分管领导、站办股室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抓好贯彻落实;

  • 督促各分管领导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有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三、局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全面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四)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

(七)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四、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局安全生产监管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分管局机关各站、办、股、室及片区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三)协助局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组织协调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表彰、宣传、应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和重大活动;

(五)具体落实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

财、物等重大问题;

(六)督促指导分管局机关各站、办、股、室及片区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七)定期向局党组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适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根据需要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八)按照分管业务联系相关站办股室、片区林业站安全生产工作。

五、其他局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督促指导分管相关站办股室、片区林业工作站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指导分管相关站办股室、片区林业工作站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督促指导分管相关站办股室、片区林业工作站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组织实施分管相关站办股室、片区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及隐患排査整治等工作;

(五)督促指导分管相关站办股室、片区林业工作站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六)统筹推进分管相关站办股室、片区林业工作站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向局党组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六、各站办股室及片区林业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共同职责

1. 宣传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实行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总结;

2.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消除所涉及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

3. 配合应急部门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应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充分应用有效资源,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减少事故(事件)损失;

4.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局党组、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指导、督促所涉及行业领域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并承担相关专项工作服务,机关办公区域用电、防火防盗、车辆安全等相关工作。

(三)区林政资源管理办公室

依法依规负责职责范围内林地资源开发利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涉涉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信息股

负责强化国土空间源头管控,督促我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安全风险防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

(五)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指导防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负责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相关工作。

(六)林业发展股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牵头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七)区林业站

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旅游、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指导全区基层林业站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和相关安全工作。

(八)资源保护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相关工作、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重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及负责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各片区林业工作站

负责本辖区林业工作站建设,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参与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管理,林业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林业行政执法,督促指导涉林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等职责范围内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其他股室

按照局党组及局安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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