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雁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

资阳市雁区应急管理局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森防指办〔202060号)及《资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资阳市公安局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资阳市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森防指办〔202027号)要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雁江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并按期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总结。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资阳市雁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

 

 

 

资阳市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19

 

(区专项行动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 188 8211 3666

 

资阳市雁江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及《资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资阳市公安局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资阳市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森防指办〔202027号)安排,为深入贯彻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雁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雁江区公安分局、雁江区应急局管理局、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自202010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督导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防范人为森林火灾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二、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以及违规架设、维修输电线路造成失火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上下联动专项行动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各镇、街道办事处森防指根据区公安局的统一筹划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的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依职能职责快速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林业、气象等部门要积极为侦破查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查打结合,处理好“防”和“打”的关系,要通过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督导检查等多种措施手段,“打组合拳、下先手棋”,找问题、查原因、打苗头、除隐患,管住源头,推动综合治理,强化群防群治,编牢织密火灾防控体系,将违法活动消除于未然。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将专项打击行动与当前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一起开展统一行动,贯穿于防火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分析违法用火特点规律,紧盯年终岁尾等关键时节,利用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加强林缘、工地、景区等重点区域及驴友、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留守儿童、老人等重点人员的巡查、监控,加强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四)依法依规、严肃治理。对各类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林业、应急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抽调精干力量快速查处,形成打击整治合力。要加强值班备勤,发生森林火灾后,公安、林业、应急部门要第一时间同步上案,强化证据固定,确保证据链完整,依法及时做好行刑衔接,提高打击时效。对影响较大的防火案、失火案要挂牌督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要安排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镇、街道办事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特点规律的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于1116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12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公安分局。

 

附件:雁江区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雁江区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镇、街道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派出检查组个数参与人数

 

查处、制止违法用火起数

 

罚款人数金额

 

行政处罚人员数量

 

刑事处罚人员数量

 

其他成效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