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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古树名木“除隐患、早防范”保护管理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12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切实做好古树名木“除隐患、早防范”保护管理工作的函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资雁资源发202118)文件要求,目前部分镇(街道)古树名木存在隐患。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古树名木属地管理原则,请相关镇(街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存在隐患的古树名木进行科学排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如果存在古树名木枯死现象,确实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相关程序上报,进行相应的排危措施。

三、请相关镇(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排危并把古树名木排危措施纸质档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反馈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防站(中交资阳大厦713室)郑波处,联系电话:028-26920655,电子档发邮箱:1270306490@qq.com

附件:1、雁江区古树名木隐患排查统计表

2雁江区古树名木隐患排危情况表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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