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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5-10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政府统一领导或组织协调下,局机关各站、办、股、室和片区林业工作站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三)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应急救援力量,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联动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合理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联动机制,形成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合力。

(四)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政府为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本局系统发生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本局直属单位发生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委区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本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按雁江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5、本局直属单位发生的汛情灾害按照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汛抗旱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一)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协调自然资源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救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办公室设置

 长:李成文      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宁芳萍      局党组成员、机关书记

       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总规师

 员:黄天鹏      办公室主任 

        邱生容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马红英      林病虫治检疫负责人

肖经义      林政资源办公室负责人

刘建强      区林业站负责人

刘以武      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资源保护管理股负责人

        空间规划和测绘信息股负责人

       林业发展负责人

各片区林业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防站,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各部门职责

(一)局办公室:负责通知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启动预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及时上报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并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事故所涉及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为安全生产事故预案演练及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区林业站:负责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管理、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旅游、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指导全区基层林业站基本建设管理等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区林政资源管理办公室:依法依规负责职责范围内林地资源开发利用和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涉及涉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企业安全生产等相关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指导防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负责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相关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强化国土空间源头管控,督促我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安全风险防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选址和用地预审等相关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林业发展股: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牵头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资源保护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相关工作、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重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及负责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各片区林业工作站:负责本辖区林业工作站建设,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参与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森林管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管理,林业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林业行政执法,督促指导涉林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等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2)森防站负责实施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组织协调火灾扑救队伍。

3)造林站、森防站、林政资源办、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4)其他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

(二)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事故发生单位,由事故发生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中心主任。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方案。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须的物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

 

1)主要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站办股室暨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

3.善后组

1)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和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信访的领导担任。

4.后勤保障组

1)主要职责:联系当地派出所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地治安、交通秩序。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讯、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 组成人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办、事故发生单位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任。

局其它站、办、股、室、片区林业工作站据情况统筹调配人员。

四、预案启动及终止

(一)预案启动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二)救援终止

1.由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小组宣布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终止。

2.按照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同时抄送区政府安委办。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通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及部门,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实施应急救援。

六、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救援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

(三)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要按照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局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局直属各单位都必须支持,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质库,筹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装备等应急设施,做到随调随用。

(五)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林区群众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起到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的作用。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效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八、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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