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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快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切实加快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国、省、市系列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区村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村规划的重要性

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编制村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系列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工作,是化解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的重要途径,因此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

(二)国、省、市高度重视村规划编制工作

2019  1 月,为推动各地加强村庄规划工作领导,科学有序引导村庄规划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五部委联合发文《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总体要求;2019  5 月,自然资源部发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进一步明确了村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要求、政策要求、编制要求、组织实施等;2019  5 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38 号),对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组织方式、审批实施等均提出明确要求,并下发了《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对村规划成果及数据做出明确指导和要求;同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了省厅通知文件,并召开了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动员会,对加快推进村规划进行了动员部署。2019  9 月,我区启动了第一批村规划编制工作,包括保和镇晏家坝村、丰裕镇高洞村、中和镇三清村。2020 11 月,启动了第二批村规编制工作,包括保和镇黄谷村、丰裕镇七星村、中和镇白云村、丹山镇大佛村。

二、加快开展村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村规划。各镇要按照国、省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新思想新理念的要求,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要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和基本农田,确保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要按照传承文化、节约集约、分类推进和突出特色的原则,针对村域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村域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对村域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统筹和管控。要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村规划管用、适用、好用。

(二)加快制定工作计划

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镇级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制定村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明确村规划编制方式(单独编制或连片编制)、批次和完成时间,并明确各批次责任领导和联络专员,于 2021  3  10 日前上报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保村规划编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有序推进。

(三)尽快推进编制工作

各镇按照制定的规划编制计划,尽快启动编制工作,加快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基础数据测绘和规划编制作业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切实推进编制工作实质性开展,力争 2020  6 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上报计划的村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四)准确收集基础数据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资源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地籍调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实地勘察、地形图、卫星遥感图、数字高程模型等资料,对数据进行地类转换、细化、边界修正、线状地物图斑化,形成不小于 1: 2000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工作底图。其中,拟进行居民点建设规划的部分按 1:500 实测。

(五)把握规划审批程序

1.规划审查

1)村、镇对规划初步成果进行初步审查;

2)镇人民政府将审查通过的成果报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审查重点应包括规划基数以及工作底图的真实性、上位规划的符合性、规划布局的合理性等;

3)区级主管部门经专家评审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规委会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

4)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后向省厅申请备案;

5)省厅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组织对申请备案的村规划进行备案初审。

2.规划审批

审查通过的成果,应在村内公示 30 日,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3.规划备案

村规划批准 30 日内,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主管应将规划成果和符合要求的村规划数据库报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六)切实落实相关政策

1.优化调整用地政策。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调整结果依法落实到村庄规划中。

2.“点状用地”政策。允许在村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不大于 5%)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点状用地项目,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灵活点状供应。建设项目审批时落地规划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规划数据库。在村规划获批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点状用地项目,可依法按程序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3.其他相关规划政策。包括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其他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以及出台的促进乡(镇)和村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等。

(七)保证规划成果质量

村庄规划成果内容、深度及规划数据、图层要求应符合《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规划成果要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鼓励采用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成果表达形式。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同步建设村规划数据库,并将村规划成果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村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尽快成立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制度,并做好经费保障,切实保障村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村规划编制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村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落实编制经费

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村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切实保障村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四)重视信息收集和报送

各镇人民政府指派专人负责村规划编制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于每月 25 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后上班第一天)将辖区内各镇村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和规划编制情况汇总上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要把监督检查贯穿村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并加强情况通报,促进各相关单位按照村规划编制计划和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村规划编制,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不认真组织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或编制工作不按计划推进、信息报送不及时、准确等一系列影响后续相关工作开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确保我区村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2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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