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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镇人民政府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及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授权镇人民政府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及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

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我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核审批及规划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同意,结合《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资雁府办发〔202025号〕)精神,现将授权镇人民政府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及管理权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权涉及镇名(共计14个)

保和镇、老君镇、中和镇、丹山镇、小院镇、堪嘉镇、伍隍镇、石岭镇、东峰镇、祥符镇、迎接镇、宝台镇、南津镇、丰裕镇。

二、授权事项

(一)镇规划区外、镇集中发展规划区外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实施规划许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对镇规划区内、镇集中发展规划区内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按程序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行政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审批。

(三)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建房进行规划管理,具体为:选址、过程监管、动态巡查、纠纷调处、违建处理等。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严格按照资雁府办发202025号、资雁农发202063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为广大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提供好优质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农村宅基地审批范围一览表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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