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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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权力清单
发布时间:2022-12-26   录入: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规局行政权力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备注

 

1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2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

 

3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征占用草原审批

 

4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5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6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7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8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9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0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

 

11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猎捕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12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

 

13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14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15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16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

 

17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非重点保护(“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18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生活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19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审批

 

20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21

区自规局

行政许可

利用国家秘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审批

 

2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2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农村村民因迁建住宅等原因,对原有宅基地逾期不复垦,或者拒

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处罚

 

2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

条件的处罚

 

2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没有按法规规定发包农村集体林地的处罚

 

2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及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

进出口种子的处罚

 

2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处罚

 

2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

 

2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采挖天然草皮的处罚

 

3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不按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出售甘草和麻黄草的处

 

3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的处罚

 

3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程序引种或者调运种子的处罚

 

3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

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3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及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

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处罚

 

3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及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

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处罚

 

3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及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

质资源的处罚

 

3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或者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进行引

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处罚

 

3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供应未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处罚

 

3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或未按照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处罚

 

4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4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

 

4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4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的处罚

 

4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伪造、变

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4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

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4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或者推广、销

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林木良种的处罚

 

4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冒充林业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罚

 

4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引种在有钉螺地带培育的芦苇等植物或者农作物的种子、种苗等

繁殖材料的处罚

 

4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措施不予配合的处罚

 

5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处罚

 

5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处罚

 

5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粮食的处罚

 

5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未建立护林防火组织,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

设备,划定禁火区和防火责任区,设置防火标志牌,且拒不纠正的

处罚

 

5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森林公园内不按指定地点经营的处罚

 

5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乱刻乱画、污损森林公园内设施的处罚

 

5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森林公园禁火区吸烟或用火的处罚

 

5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损坏森林公园内林木的处罚

 

5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擅自在森林公园内兴建工程设施的处罚

 

5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占用湿地的处罚

 

6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排放湿地蓄水、修建阻水或者排水设施的处罚

 

6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围(开)垦、烧荒、填埋湿地的处罚

 

6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处罚

 

6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捕捞、采药、开垦、烧荒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处罚

 

6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不依法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处罚

 

6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

管理的处罚     

 

6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处罚

 

6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

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处罚

 

6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或其他

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

 

6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未采取

必要防火措施的处罚

 

7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7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的处罚

 

7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

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7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

动的处罚

 

7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

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7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

 

7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野生植物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的处罚

 

7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处罚

 

7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禁采区、禁采期和封育期内采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7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大熊猫借展期间借出方或者借入方违反规定的处罚

 

8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加工、利用、转让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或者邮寄国家和省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的处罚

 

8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收购无证猎捕的野生动物的处罚

 

8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益鸟,或者在人口聚居区捕捉猎

杀鸟类、采集鸟卵、捣毁鸟巢的处罚

 

8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

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

 

8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

准文件的处罚

 

8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将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的处罚

 

8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处罚

 

8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的处罚

 

8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8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9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超越人工繁育许可证规定范围人工繁

育野生动物的处罚

 

9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9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9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9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进行开矿、修路、筑坝、建设外,违反相关自然保护区域规定、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处罚

 

 

9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

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处罚

 

9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9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栽胸高直径 10 厘米以上活立木,或擅自移栽并已将其栽

种的处罚

 

9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长江水源涵养林体系的林木进行皆伐的处罚

 

9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采伐和损害长江水源重点保护地区植被的处罚

 

10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购买、擅自移栽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或擅自移栽

致使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死亡的处罚

 

10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罚

 

10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处罚

 

10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临时占用林地修建永久性建筑或期满一年后未恢复植被或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处

 

10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垦林地的处罚

 

10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幼林地 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处罚

           

 

10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毁坏森林、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

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10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10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处罚

 

 

10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11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盗伐林木的处罚

 

11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不按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的处罚

 

11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

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处罚

 

11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11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

 

11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处罚

 

11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的处罚

 

11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处罚

 

11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

其他繁殖材料或者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处罚

 

11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规引起发生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的情形,或发生了境外新入侵、境内新发现的能迅速扩散蔓延,并

对林业植物及其制品造成严重威胁、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扩散

的处罚

 

12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12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的处罚

 

12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

广告的;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

活动的;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的处罚

 

12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进行开矿、修路、筑坝、建设外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处罚

 

 

12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

形地貌的活动的处罚

 

12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

副产品的处罚

 

12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在风景名胜区

内从事一般性经营活动的处罚

 

12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在风景名胜区

内经营重大项目的处罚

 

12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取得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改变或者超过合同约定

的经营地点、范围、期限和收费标准等进行经营的处罚

 

12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13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世界遗产核心保护区违法建设的处罚

 

13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世界遗产保护区违法建设的处罚

 

13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世界遗产保护区、缓冲区未经审核进行建设的处罚

 

133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核心保护区建设宾馆、招

待所、疗养院及各类培训中心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134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区、缓冲区未经省

人民政府世界遗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进行建设的处罚

 

135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利用地质遗迹,对其造成危害或破坏的处罚

 

136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的处罚

 

137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138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剥损树皮、挖根的;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

建(构)筑物、敷设管线、架设电线、非通透性硬化树干

周围地面、挖坑取土、采石取沙、非保护性填土的;在古

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烧火、排烟、倾倒污水、堆放或者倾倒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刻划、钉钉、攀爬、折枝的,

在古树名木上缠绕、悬挂重物或者使用树干作支撑物以及

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的;以及因前述违法行为造

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罚

 

 

139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未制定

保护方案或者未采取避让措施的;未制定保护方案或者未

采取避让措施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罚

 

 

140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批准的移植方案移植的;未按照批准的移植方案

移植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罚

 

 

141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142

区自规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

 

 

143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

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

动的场所

 

144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的林业服务标志

 

145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代为补种树木

 

146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限期恢复因非法占用破坏的湿地

 

147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限期恢复因擅自采砂、采石、采矿、挖塘、采集泥炭、揭取草皮

破坏的湿地

 

148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限期恢复因擅自排放湿地蓄水、修建阻水或者排水设施破坏的湿

 

149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限期恢复因擅自围()垦、烧荒、填埋破坏的湿地

 

150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限期恢复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

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造成的破坏

 

151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限期恢复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

 

152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代为捕回(陆生野生动物)或者恢复原状

 

153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查封

 

154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代为除治森林病虫害

 

155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查封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

 

 

156

区自规局

行政强制

暂扣或扣押无证运输的木材

 

157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对引种林业种子苗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检疫监管检

 

158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抽查

 

159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160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证和复检

 

161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162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森林防火检查

 

163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64

区自规局

行政检查

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检查

 

 

165

区自规局

行政奖励

对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

彰和奖励

 

166

区自规局

行政奖励

对在植物检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

 

167

区自规局

行政奖励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

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68

区自规局

行政奖励

对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69

区自规局

行政奖励

对保护古树名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170

区自规局

 

 

 

171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方案的审核

 

172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173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向森林、林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下达森林病虫害除治通知书

 

174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野生动物救护繁育

 

175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对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满 6 个月未开展

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的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注销

 

176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177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紧急情况林木采伐备案

 

178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限期恢复擅自移栽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

 

 

179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限期对期满后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80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限期恢复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81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责令停止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限期补种树木

 

 

182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责令限期改正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或者未按森林经营方

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183

区自规局

其他行政权力

 

责令停止在幼林地毁坏林木的行为,限期补种树木

 

 

184

区自规局

其它行政权力

建设项目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备案

 

185

区自规局

行政确认

古树名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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