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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善助学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录入:雁江区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慈善会、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1124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我区困境家庭学生梦圆高中、大学区民政局、慈善会决定共同主办放飞梦想•托起四川希望的明天—2021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大型公益活动(以下简称“帮困助学活动,对全区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帮困助学活动,由区慈善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帮困助学对象资格初审推荐,区民政局负责助学活动的督促指导。

  二、活动时间

  各镇(街道)于8月9日前将初审资料交区慈善会审核。

  三、资助对象

  具有雁江区户籍,参加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计划招生范围内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参加2021年中考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困难家庭学生。优先资助低保户子女、脱贫户子女、烈(军)属子女、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者等困难家庭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特殊家庭困难学生。

  四、资助名额

  拟资助困难学生共50名。其中省级拟资助大学新生9名(5000元/名),高中新生6名(3000元/名);区本级拟资助困难大学和高中新生35名(大学新生3000元/名、高中新生2000元/名)。助学计划名额将分配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按程序和相关要求初审后推荐受助学生报区慈善会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区民政局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定。

  五、报名方式

  申请人携以下资料在所属镇(街道)进行申请:

  1. 填写《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资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 三份(申请表可在四川省慈善总会官方网站www.sccspt.cn下载或在所属镇(街道)领取。

  2. 本人书面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家庭成员页)、中考、高考成绩单(打印网上查询页面)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领取记录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贴在申请表格上)以及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开卡(户)银行全称或者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适合当地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严密组织,引导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自愿申报。要加强与其他帮困助学活动组织、单位的沟通衔接,实现助学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防止多头重复资助。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镇(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要落实资格审查程序、措施,通过实地走访、上门调查等方式认真开展资格审查,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确保特别需要帮助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薄、微信、公示栏等公开资助条件、报名方式、审查程序等,特别要加强受助对象的公开公示,确保救助对象准确,增强社会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新闻媒体,针对活动进行的不同阶段持续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要广泛宣传慈善助学理念和此次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慈善帮困助学的良好气氛。

  (四)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资料。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贫困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困助学活动计划。资料收集完成后,请在8月9日前交至资阳市雁江区慈善会(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2号楼11楼1101室)。

  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联系人:王琼利 028—26920178)

  资阳市雁江区慈善会(联系人:杨和毅028—26920178)

 

 

 

 

 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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