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调整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录入:雁江区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结合我区职工月工资标准的提高,决定对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护理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新标准通知如下:

    一、因战、因公一级、二级残疾人员的护理费为每月2233元;

    二、因战、因公三级、四级残疾人员的护理费为每月1787元;

    三、因病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护理费为每月1340元。

    以上新标准请各相关单位从20177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17921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