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将对区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年检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年检对象
2022年6月30日前在资阳市雁江区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年检材料
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1份(带防伪标识);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附件1)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附件2),需详实填写(可手写或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印章,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年检合格材料;
3.登记证书副本;
4.本月内银行对公账户。
5.社会组织“五个清”台账(附件3)。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社会组织将上述纸质材料年检报告书、审计报告原件、登记证书副本、本月内银行对公账户、社会组织“五个清”台账报送至资阳市雁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联系人:林其慧 联系电话:26920053,社会组织管理股加盖年检印章。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逾期不年检、不接受年检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组织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年检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等;
5.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6.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7.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8.证书、印章管理情况;
9.重大活动是否报告及是否弄虚作假;
10.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年检结论和应用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022年度年检结论将在雁江区人民政府外网和雁江区社会组织QQ群公告。对年检不合格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此外,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将参加年检情况录入法人和组织的诚信记录。
请各社会组织在雁江区社会组织QQ群(群号:341918023)下载相关资料(资料名称为2022年度年检所需资料),未在群里下载资料的可携带优盘到区民政局2号楼1101办公室拷贝。
四、年检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人:蒋建伟、林其慧 联系电话:26920178(26920053)
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范本
2.《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范本
3.社会组织“五个清”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