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社会救助
关于同意洪显金等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董宾等纳入城乡特困供养、刘冬玉等纳入城乡低保调标、易沛玙等取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刘树成等取缔城乡特困供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录入:雁江区民政局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2〕1号),为确保城乡居民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基本温饱问题,经对象本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且公示无异议,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报我局,经我局抽查、审查、核定返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同意洪显金等152户202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同意刘冬玉等25户40人纳入农村低保调标,取缔易沛玙等农村低保197户287人;同意董宾等62户64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10户10人由农村分散特困转为农村集中特困供养;同意刘乙锦等8户8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意郑家发等2户2人纳入城市低保调标,同意取缔解俊等城市低保13户22人;同意罗祥胜等2户2人纳入城市特困供养;同意取缔付天贵等城市特困供养人7户7人;执行时间从2023年3月1日起。

    附件:关于同意洪显金等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董宾等纳入城乡特困供养、刘冬玉等纳入城乡低保调标、易沛玙等取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刘树成等取缔城乡特困供养的通知.doc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