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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录入: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奋斗、埋头苦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高水平构建三大体系,高质量实施五大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农民收入增速,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

1全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体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党政领导、行业实施、县(区)主体、社会参与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压紧压实村责任,继续实行领导包联+专班推进+行业落实+挂图作战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压实镇党委书记一线执行者责任,镇党委和政府应当把乡村振兴作为中心任务,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健全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一村一策加强精准指导服务,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抓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重点任务落实。

3.深入开展干部培训提能。实施乡村振兴能力培训工程,加大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力度,依托党校、高校、省内对口帮扶地开展乡村振兴干部培训,提高乡村振兴干部“三农”工作本领。实施乡村振兴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村干部政策业务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实施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激励引导带动退役军人、农村青年、妇女、科技工作者、民营企业家等群众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二、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

4.抓实排查监测。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网格体系,分级设立网格长、监管员、监测员、网格员,坚持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工作机制,分层分类落实区镇村三级网格监测帮扶责任,切实以网格化、常态化做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坚持月走访、季遍访、年排查,加强集中排查、动态监测,精准认定监测对象,逐级建立排查监测台账,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构建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年度信息采集。

5.抓实精准帮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全面落实每户监测对象1个精准帮扶计划,1个防返贫基金、N项精准帮扶措施的1+1+N”精准帮扶机制,严格风险消除程序和标准,健全完善“遇困即扶、应扶尽扶”快速响应机制,构建低收入群体保障体系,加强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疫等返贫致贫风险的精准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细化明确风险消除标准,严格按程序消除风险。

6.抓实成果巩固。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压实行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政策措施,加大补短强弱和巩固提升力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实行“动态预警”“挂牌督导”,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每季度对)实行“红黑榜”通报管理。

 

三、构建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体系

7.实施产业发展增收工程。用好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中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分别超过60%50%优先支持衔接资金到户到人帮扶产业发展,建设一批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试点示范。完善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优化脱贫群众在帮扶项目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强化重点产业对脱贫群众收入的辐射带动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团、驻村干部产业帮扶作用。

8.实施就业创业增收工程。加强乡村振兴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就业局的沟通协作,利用电视、网络、短信、人社基层平台等多种媒介开展就业帮扶政策宣传组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力量,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返乡意愿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台账。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深化省内对口帮扶劳务协作,利用现场招聘会,就业援助和帮扶车间带动等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落实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就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系列鼓励创新、扶持创业的政策,加大对返乡创业者的服务、指导、培训和资金支持力度,以创业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科学制定开发计划,按照镇村的实际用工需求,针对脱贫劳动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让脱贫劳动力足不出村就能实现增收。依托“非遗工坊”“手工作坊”等,抓好半劳力、弱劳力和外出务工困难脱贫人口的就业保障,持续扩大务工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高于2022年,实现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9.实施消费帮扶增收工程。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探索建设“雁味”品牌产供销一体闭环体系。积极参与“天府乡村”四川优质农特产品浙江行、“天府乡村”公益品牌产品迎春展销等活动。创新消费帮扶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以购代扶”消费帮扶。加强部门协同,把消费帮扶作为“万企兴万村”的重点内容。

10.实施改革创新增收工程用好农村土地资源和财政补助资金,发挥改革试点增收示范功能,在全3个村开展“深化改革助农增收”试点工作,扩面推广“农业共营制”,进一步探索群众增收有效路径,总结经验,找寻可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的群众增收模式,确保群众收入稳定可持续的增长。

四、构建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支持体系

  1. 精准制定年度计划。督促指导脱贫村和重点帮扶村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乡村治理、促进增收等内容,精准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目标、进度,落实推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12加强资金项目支持用好用活衔接资金,集中行业部门政策,着力解决脱贫村和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就业扶持、生活保障、卫生医疗、教育就学、住房饮水等实际困难,全面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环境、生态建设的短板弱项。

13加快示范典型创建大力支持“天府粮仓”丘陵示范区建设,坚持规划统筹、建设统筹、资金统筹、农民主体“三统筹一主体”和“集成示范、成片推进、融合发展”原则,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聚焦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等创建工作。

五、实施资金项目质效双提行动

14.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会同区财政局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除达到年终考核要求外,4月、6月和9月衔接资金拨付率分别不低于30%50%75%

15.强化项目实施质量管控。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项目库”,做好各类型项目库之间的统筹衔接。做到衔接资金项目均在项目库。严格落实衔接资金项目监管责任,采取月调度+实地督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管。

16.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依托专项调研深入开展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的排查核查,全面摸清资金、项目、资产底数。制定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管理体系,强化扶贫(衔接)资产的后续管理,盘活项目资产,规范收益分配使用,严格项目资产处置,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序推进新增资产的确权登记和移交管理。

17.健全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坚持强化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全面建立资金项目“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的长效机制。抓好专项审计和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优化脱贫群众帮扶项目的收益分配制度。创新推进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等带农益农机制,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建立集体经济合作总社,村级成员社实行专业化分工,带动辖区内各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六、实施衔接政策落实质量提升行动

18.精准落实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1+27”衔接政策落地落实。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环节领域,及时跟进脱贫户、监测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政策落实和达标提升情况。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9.中期评估优化。落实衔接政策执行跟踪问效机制,开展四川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中期评估,发现解决困难问题,及时优化调整、补齐短板,确保受益群众应享尽享。

20.常态宣传引导。印制政策“明白纸”、“应知应会”手册,采取网络媒体、电话短信、干部入户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满意度、认可度。

七、实施多元帮扶合力提升行动

21.深化驻村帮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驻村帮扶责任,派员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做好新一轮驻村干部轮换选派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细化驻村帮扶任务清单,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职责,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

22.做好对口帮扶。围绕“资旺携手·共同富裕”主题,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深化全域结对交流合作,深入推动双方乡镇、部门、学校、医院开展结对帮扶和党建结对共建。有序组织全区对口帮扶干部人才轮换选派。

23.推进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聚焦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探索建立村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模式,强化项目包装推出、示范典型创建、政策服务保障等举措,积极探索多元化村集体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做好“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和“助力巩固脱贫、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形成帮扶合力,营造帮扶氛围。

 

八、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行动

24.突出规划引领。推动完成全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明确村级规划编制数量和编制时序,在中心镇、中心村选树一批示范典型。编制区级统筹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布局规划,开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标准试点。

25.完善基础设施。组织开展用衔接资金实施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以镇为单位建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公示制度。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水电路气网讯以及防疫、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年度目标工程落地见效。

26.美化人居环境。完成年度整村推进示范村、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任务,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持续开展村庄“五清”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27.建立推进机制。完成年度整村推进示范村、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任务,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持续开展村庄“五清”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九、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行动

28.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各类乡村组织的领导,提高组织和服务农民的能力水平。

29.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深化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和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深入推进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和“孝善和俭”道德传扬活动。

30.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繁荣发展乡村优秀文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增强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大力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做法,扩面开展10个镇村试点。

十、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保障

31.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的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职责,推动各级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

32.加强跟踪调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平时工作的跟踪监测、调度分析和形势研判,推动1+27”衔接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等落地见效。举一反三抓好2022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等发现问题整改。

33.注重典型宣传。聚焦脱贫群众增收、重点帮扶村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对口帮扶等重点工作,总结、提炼一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每个镇(街道)形成3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典型案例,总结1个体现促进共同富裕的工作模式或项目案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加强与中、省、市、区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强化正面宣传,全方位展示全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成效。

34.严实工作作风。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察纪律监督、审计专项监督、群众舆论公开监督等作用,全面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工作在监督下推进。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推动基层把精力放在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上,以优良作风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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