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农业厅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现将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事项告知如下: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2.补贴数量及标准。补贴对象每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为3台,同一品目的机具年度内只能购买一台。补贴额按“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的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可进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查询,网址:http://202.61.89.161:12017/。
3.购机。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也可以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4.申请。补贴对象购机后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购机发票原件、身份证及一卡通原件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镇乡农业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各镇乡农业中心核实无误后录入购机信息。购机户如不及时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导致所购机具投入使用后无法判别是否是新购机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镇乡农业中心将不予录入购机信息,所购机具不能享受购机补贴。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购机后应到区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
5.兑付。镇乡农业中心录入机具信息后,区农业局将对用户的购机信息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区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区财政局对结算申请审核后9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拨付到购机户的一卡通帐户上。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咨询电话:26243060。
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咨询服务电话:010-59198666;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咨询服务电话:028-85511137;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诉电话:028-85505851;
四川省购置补贴投档咨询电话:028-87610683;
四川省农机购置辅助系统咨询服务(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351-7631342、400-056-0569;
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28-25016880;
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诉举报电话:028-25016881;
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028-25016880;
雁江 区农机购置补贴联系邮箱号码:15717421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