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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   录入: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机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19311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雁江区2019-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

  • 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并向社会公告的补贴额执行,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

二、具体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 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购机者购机时要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必须注明购机者姓名(单位)、所购机具生产企业名称、所购机具的厂牌型号、出厂编号及发动机号。

  • 补贴数量

同一身份证每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原则为2/套以内(含2/套);同一合作社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元)设置为“150000”,同一合作社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最高(台/套)数设置为“10”(年度内同一身份证及合作社超过补贴数量需向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按规定提交购机发票原件、身份证及一卡通原件等相关申请资料,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核实无误后录入购机信息。鼓励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申请补贴,以加快购机核实进度。如不及时办理补贴资金申请,由于补贴政策变化后无法享受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镇乡农业中心将不予录入购机信息,所购机具不能享受补贴。所购机具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再补贴。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实行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先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后再自主购机建设。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四)购机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对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4.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核验程序及要求

1.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应按规定及时受理。

    2.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3.机具核验。对所有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进行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4.复核登记。区农机推广站对各镇乡上报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其中单台补贴额2000元以上,以及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以及与当地农业生产不相适应的机具必须入户核查全覆盖,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可采取10%按比例抽查核验,通过后登记立册。

    5.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6.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 补贴资金兑付

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购机补贴发放明细表进行抽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通过社保卡发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业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联合向上报告。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区农机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省内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对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采取暂停或取消相关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等措施之前,购机者已购置并已申报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且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 部门职责及工作举措

(一)农业部门职责

农业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为方便购机者就近办理,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实等工作由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二)财政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农业部门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作出。

(三)加强纪律规矩约束,落实工作责任

切实加强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业、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强化对农业和财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

(四)公开接受监督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政务公开栏上公示,设立热线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28-26243060;政策及补贴机具投诉电话:028-23035880;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6920662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制度

3.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4.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5.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制度

6.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7.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19527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 欧阳建    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陈家强    雁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童利锋    雁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洪    雁江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 邹云川    雁江区政府办副主任
            苟纯彬    雁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林    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宁    雁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维俊    雁江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温治华    雁江区农业农村局计划投资财务股

股长

 勇    区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斌    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张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资阳市雁江区

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制度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重大政策决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实际,特制订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如下: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制定;

2.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行为、重大上访事件的研究及惩处;

3.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的工作程序

1.由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进行集体研究。

2.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会上介绍集体决策事项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参会人员充分发扬民主,经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意见。承办科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报区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纪律,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告知给与此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3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的意义及目的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构建实施监管长效机制。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

(一)政策规定

1.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和省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

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

3.农业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4.其他有关农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二)工作信息

1.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过程。每月公布一次。

2.补贴对象有关信息。主要包括享受补贴的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不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每个月末公布一次。

(三)监督信息

有关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案件查处情况;凡参与监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其他部门能够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信息公开专栏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平台。

2.其他方式。通过农业农村局政务公示栏、乡镇公告栏、村务公开栏、流动宣传车、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四、信息公开要求

(一)切实增强公众监督的自觉性

每月公布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

每个月末在购机者所在乡镇和村公布一次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地址、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1.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2.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

3.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

 

 

 

 

 

 

 

 

 

 

 

 

 

 

 

 

 

 

 

附件4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制定核验制度如下:

  • 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应按规定及时受理。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对所有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进行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复核登记。区农机推广站对各镇乡上报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其中单台补贴额2000元以上,以及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以及与当地农业生产不相适应的机具必须入户核查全覆盖,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可采取10%按比例抽查核验,通过后登记立册。

    (五)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六)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附件5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诉和信访

制度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诉和信访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和信访处理效率,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依法对存在违反政策规定、违法行政、不当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提出的投诉、信访和举报。涉及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投诉的,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工作。投诉电话:26242031(传真),政策咨询电话:2303588026243060。投诉和信访人员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网络、信箱、媒体及举报等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及时认真处理。

三、高度重视并热情耐心地做好投诉和信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设立投诉、信访和举报记录簿。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情况。

四、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不需处理的问题,应耐心解释政策,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简单一般的信访投诉反映,应在受理之日5天内完成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对较复杂的投诉举报反映,要在30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记录说明情况。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投诉举报件,按上级机关指定的期限办结。

五、做好对投诉和信访的回复和档案保存工作。整理、保存投诉和信访材料,并对投诉人的姓名、投诉具体事项、投诉对象和投诉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用语规范、方法恰当,可采取直接回复、约投诉人面谈回复等方式。

六、保护投诉和信访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信访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七、问题处理。定期梳理投诉和信访材料,对投诉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因不了解政策,造成多次反复投诉的事项,应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告,防止群众误解。

对查处的一般性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属个人问题,应约谈本人,予以告诫。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查处结果应及时报送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对因推诿塞责、简单粗暴、疏于监督落实,或因对上级机关批转督办的投诉信访不按时限要求核实上报,致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重复投诉和信访及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予以通报,并抄送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6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相关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重点内容

督查的重点为补贴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具体包括: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制度的制定及落实;二是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三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四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五是举报投诉查处;六是其它工作。

三、主要方式

结合全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采取日常核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应将督查工作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加强日常核查工作。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重点调研和宏观评估,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提供依据。

四、结果运用

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整改情况列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内容。

 

 

 

 

 

 

 

 

 

 

 

 

 

 

 

 

 

 

 

附件7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为廉洁高效规范开展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防控重点工作

针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不同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重点防控工作流程、资金分配、绩效考核、违规处理等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防控措施

促进信息全面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应按职责分工,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或方案、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额、补贴资金规模和实施情况、购机补贴政策咨询或举报投诉电话等。

加强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每年至少对购机补贴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形式可以是听取专题教育报告(含现身说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收看警示教育影片等。

强化工作监督和绩效考核。强化中期工作监督和年终绩效考核,开展实施工作评估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三、防控要求

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意见和制度。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注重行政程序合规。坚持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过错追究,避免廉政风险。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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