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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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0年禁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录入: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捕捞船主、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者: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更好地修复我区天然水域渔业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031——2020630日。

二、禁渔范围:雁江区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三、在禁渔期间,禁止在雁江区所有天然水域内从事任何捕捞作业(包括花篮、毫子、草钩和娱乐性游钓)。禁渔期间,禁止在市场、餐馆销售和经营天然野生鱼类。

四、禁渔期间,各船主要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加锁固靠在安全地带,船上不得放置任何捕捞工具,对在渔政检查中发现的禁用渔具,我局将一律就地销毁。

五、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

六、在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渔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七、各镇乡加强辖区内的宣传、巡查,发现违法捕捞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设法固定证据,必要时报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

八、希广大渔民和群众认真遵守禁渔规定,并互相监督。

九、2020年雁江区将完成辖区内所有捕捞渔舶的退捕工作,请各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摸清家底,为退捕工作做好准备。各船主要提前做好退捕思想准备,服从国家统一战略部署。

举报电话:028-26920179

 

 

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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