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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雁江区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雁江区区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录入: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道委、人民政府,城东新区管委会,区委各部门:

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雁江区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雁江区区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雁江区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115

 

 

 

 

 

 

 

 

 

 

 

 

 

 

 

 

 

 

 

 

 

 

 

 

 

 

 

附件:

雁江区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撑,现就全区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根据“三农”工作形势任务变化,以及不同类型村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有序组织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干部调整轮换,健全日常管理、关心激励、工作保障等机制,确保驻村工作体系有效衔接。深化拓展驻村工作内容,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并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驻村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间,有序组织帮扶力量选派调整轮换,确保驻村工作体系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分类施策、因村调整。对原贫困村和“插花式”非贫困村,分类优化完善驻村帮扶政策。在此基础上,对纳入新一轮选派范围的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其他类型村,根据工作需要精准选派驻村帮扶力量。

——坚持严管厚爱、务求实效。结合新一轮驻村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适当下移管理重心,进一步健全关心激励机制、鲜明工作导向,鼓励支持真抓实干、奋发有为。

二、调整选派标准

(一)选派范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全部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

(二)人选条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第一书记应有1年以上党龄;主要从区级以上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不得选派非在编在岗、身份为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借用人员等。根据有关规定,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应到村任职并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中到村任职期满的可选派,任职期未满的不得选派。

(三)分类组队。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时,由3个贫困村合并的村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帮扶村(丹山镇堰塘村),按4人组成驻村工作队,1名第一书记(队长)、3名队员;其余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按3人组成驻村工作队,每队1名第一书记(队长)、2名队员。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继续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选派1名第一书记。

三、统筹调整轮换

(一)分步组织实施。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先行组织脱贫村驻村工作队轮换,再依次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其他类型村选派帮扶力量。

(二)制定调整方案。调整轮换启动前,区委组织部与相关部门对所辖行政村开展全覆盖分析研判,逐村摸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层组织等情况,合理确定新一轮驻村帮扶范围。与此同时,在广泛听取乡村干部群众意见、与派员单位充分沟通协商基础上,制定驻村帮扶力量选派调整轮换工作方案。对驻村满1个任期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期满后自愿或组织安排继续参与驻村帮扶的,纳入新一轮驻村帮扶力量统筹安排。

(三)完善选派程序。根据前期分析摸排情况,对纳入新一轮选派范围的村逐村形成驻村干部需求清单。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农办、区直属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及区乡村振兴局,将人选需求情况提供承担选派任务的单位,由单位党组(党委)对照人选条件、结合人员需求清单,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提出选派人选。驻村干部人选由各派员单位报机关工委审核后,第一书记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门备案,工作队员人选报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及区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办理任职手续。区级层面选派人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农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统一发文提出任免建议,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任职文件下达后,接任人员应在一周内到派驻地乡、村报到。派员单位党组(党委)和派驻村所属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接任人员谈心谈话,明确不再承担本单位及原岗位工作,全脱产驻村。

(五)有序交接过渡。设置半个月左右工作交接期,新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岗后,乡镇党委指导新老驻村干部做好交接,做到“五个清楚”(把掌握的村情民情交接清楚、把脱贫攻坚重要档案资料交接清楚、把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情况交接清楚、把未实施的规划和项目交接清楚、把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和办公设备等资产交接清楚),形成工作交接清单,报乡镇党委备案。拟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做好新任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传帮带”工作。

(六)加强后续管理。交接期满后,组织部门、农办、机关工委、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乡镇党委,研判评估新选派驻村干部履职适应情况,对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及时协调派员单位调整撤换。通过市级重点培训和区级普遍培训的方式,分期分批对新任驻村干部开展不少于3天的全覆盖培训。全省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前,参照脱贫攻坚期驻村干部管理办法严格加强日常管理。

四、拓展帮扶内容

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适当调整驻村帮扶职责任务。

(一)建强村党组织。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二)推进强村富民。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参与做好易返贫致贫人口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因地制宜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治理水平。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四)为民办事服务。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开展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轮换选派工作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组织部、农办、机关工委、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具体牵头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其他涉农部门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有关工作。派员单位要深入发动优秀党员干部参与新一轮驻村帮扶,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加强跟踪管理、提供工作支持,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每年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镇党委要落实管理考核责任,管好用好驻村干部。

(二)强化激励保障。进一步完善帮扶干部关心激励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引导更多优秀干部投身驻村帮扶工作。注重拓宽不同身份驻村人员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成长通道。派员单位可参照脱贫攻坚期间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标准按实际在村工作天数给予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所在镇提供必要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结合实际开展驻村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讲清政策要求,加强正面引导,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总结运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经验,示范推动新形势下的驻村工作。继续挖掘、选树、宣传并按规定表彰驻村帮扶先进典型,为驻村帮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雁江区区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帮扶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做好2021年至2025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和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动员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资国企、驻资部队积极参与定点帮扶工作,把定点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作为助推发展、加强农村治理的重要载体,作为锻炼干部队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平台。调整完善区级帮扶部门定点帮扶关系、职责任务和工作重心,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推进脱贫村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推动帮扶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持续帮扶、平稳过渡。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村级建制调整和雁江镇、松涛镇、临江镇等划到高新区、临空区后,行政村数量减少,过渡期内,区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帮扶对象由原63个贫困村调整为59个脱贫村(其中市级部门、单位帮扶8个贫困村)2个乡村振兴重点村8个集体经济薄弱村、1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坚持总体稳定、优化调整。保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优化帮扶力量,安排帮扶力量较强的帮扶单位承担更多责任,持续加大力度帮扶乡村振兴重点村和脱贫村。帮扶单位数量从脱贫攻坚期内的107个优化调整为98个(其中,机关单位60个、事业单位22个,医院4家、企业8户、金融机构4个、驻资部队2支)。

——坚持组团帮扶、合力攻坚。帮扶工作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方式,建立起级党政机关部门牵头,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驻资部队等共同参与的组团式帮扶模式。坚持领导班子主责、承办机构主推、部门全员主帮、驻村干部主干的四位一体帮扶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实施帮扶工作规划。各帮扶单位要围绕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编制帮扶工作规划(2021—2025年)。帮扶规划要充分尊重当地意愿,对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过渡期内帮助帮扶村积极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示范村。

(二)协助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协助帮扶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摸排、帮扶,及时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推进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增收。结合帮扶村所在镇特色产业规划,针对性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帮扶村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继续加大产业扶持,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帮扶村和脱贫群众稳定增收能力。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强就业能力培训,通过企业定向招工、劳务输出、开发公益岗位等渠道促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贫困户就业。

(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按照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帮扶村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建设美丽乡村。支持帮扶村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村社道路硬化,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五)注重培育文明乡风。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调动群众积极性,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推动乡村教育振兴、文化振兴。建设崇尚重教、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指导帮扶村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指导帮扶村通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协助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加强帮扶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选好带头人、配强好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不断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帮助选好用好乡村振兴带头人。指导帮助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依法治村,建设平安乡村,稳妥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加强应急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帮扶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定点帮扶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分管负责人每月深入帮扶村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不少于1次,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帮扶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参与帮扶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凝聚起帮扶力量的强大合力。帮扶村及其所在镇要担负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帮扶单位精准对接,切实发挥帮扶单位资金、项目、人才的最大效益。

(二)确保平稳过渡。涉及调整帮扶对象的部门(单位),要会同原帮扶对象做好工作移交,做到有序交接,防止帮扶工作断档、帮扶力量弱化,特别是脱贫攻坚期内规划和实施的项目尚未完成的,要做到有始有终、善始善终。

(三)强化考核检查。将定点帮扶工作纳入级部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掌握各部门(单位)帮扶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帮扶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定点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电视、杂志、专题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定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工作交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分配表

 

 

附件

 

 

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分配表

 

序号

帮扶单位

帮扶村(社区)

类别

1

区人大机关

南津镇冻青铺村

脱贫村

2

区政协机关

老君镇和义村

脱贫村

3

区人武部

老君镇下坪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4

区委政法委

南津镇元坝村

脱贫村

5

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丹山太平村

脱贫村

6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迎接镇东庵村

脱贫村

7

区委宣传部、区中医医院

丹山镇新街村

脱贫村

8

区委统战部

南津镇先胜村

软弱组织涣散村

9

区法院

丹山镇胡家祠村

脱贫村

10

区检察院

堪嘉镇雨佳村

脱贫村

11

区委办

保和镇钓鱼村

脱贫村

12

区政府办

中和镇干沟村

脱贫村

13

区委党校

迎接镇龙家村

脱贫村

14

区总工会、资阳农商行

丰裕镇长沙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15

区供销社、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丹山镇八字墙村

脱贫村

16

区民政局

迎接镇前丰村

脱贫村

17

区财政局

中和镇明月村

脱贫村

18

区人社局

老君镇大溪村

脱贫村

19

区金融工作局、区社保局、区机关事物服务中心

中和镇龙嘴村

脱贫村

2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宝台镇凉水井村

脱贫村

21

区审计局

丹山镇巡泗桥村

脱贫村

22

区国土分局

南津镇云台村

脱贫村

23

区应急管理局

中和镇龙虎村

脱贫村

24

区卫健局

丹山镇堰塘村

脱贫村

25

区卫健局

石岭镇二龙村

脱贫村

26

区医保局

丰裕镇太吉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27

区经科信局

伍隍镇五里村

脱贫村

28

区行政审批局

老君镇治平村

脱贫村

29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宝台镇转龙村

脱贫村

30

区税务局

石岭镇红雀村

脱贫村

31

区税务局

中和镇三清村

脱贫村

32

区工管委

中和镇高字村

脱贫村

33

区农管委

丹山镇谢家桥村

乡村振兴重点村

34

区气象局、团区委

伍隍镇白坡村

脱贫村

35

城东新区管委会

祥符镇团碑村

脱贫村

36

区文广旅局

丰裕镇冬冬山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37

区信访局、区志办

南津镇新添村

脱贫村

38

区商务局

石岭镇五一村

脱贫村

39

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

伍隍镇爆花村

脱贫村

40

区档案馆、民盟区委、四川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小院镇桅子村

脱贫村

41

区统计局、区妇联

东峰镇双龙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42

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区业余体校

小院镇李子沟村

脱贫村

43

区房屋征收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丹山镇漆家村

脱贫村

44

区交通运输局

石岭镇高峰村

脱贫村

45

区交通运输局

石岭镇石河村

脱贫村

46

区市场监管局、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小院镇黄桷村

脱贫村

47

区市场监管局

南津镇新店村

脱贫村

48

区投促局

祥符镇松树村

脱贫村

49

烟草专卖局、区科协、区工商联

老君镇普光村

脱贫村

50

区水务局

保和镇金星村

脱贫村

51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丹山镇新盟村

脱贫村

52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宝台镇春天沟村

乡村振兴重点村

53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丹山镇团竹村

脱贫村

54

区住建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堪嘉镇弥陀村

脱贫村

55

区生态环境局

丹山镇双石桥村

脱贫村

56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雁江建投

祥符镇二湾村

脱贫村

57

区教体局

堪嘉镇凤凰嘴村

脱贫村

58

区教体局

伍隍镇印合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59

区司法局

保和镇黄谷村

脱贫村

60

区公安分局

丹山镇皂角村

脱贫村

61

区公安分局

丹山镇两河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62

区残联、区侨联

丹山镇成仙寺村

集体经济薄弱村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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