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资阳市老鹰渔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盛美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登记行政许可申请,经我局审核,拟对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现将拟核发养殖证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养殖水域地点 |
水域四至(北纬/东经) |
养殖面积 (公顷) |
水域核准使用期限 |
1 |
资阳市老鹰渔业有限公司 |
雁江区临江镇高桐村5社 |
东至:30.17653458/104.53820318 西至:30.17800928/104.53651607 南至:30.17614968/104.53741193 北至:30.17843128/104.53735560 |
2.117 |
5年 |
2 |
资阳市盛美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雁江区临江镇高桐村17社 |
东至:30.18416287/104.52641219 西至:30.18478656/104.52436030 南至:30.18365975/104.52460706 北至:30.18674337/104.52573359 |
3.447 |
5年 |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21日;
监督电话:028-26315186;
来信、来访地址:资阳市雁区江政府东路62号老区政府办公楼,邮政编码:641300。
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