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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气象局2021-2022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录入:雁江区气象局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防止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出现长时间、高强度的重污染天气,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区人民环境空气质量安全,根据区人民环委办《关于印发雁江区2021年-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1月—2022年3月,通过与环保部门的会商合作机制,加强对我区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提供合理化建议,实现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指标达标,有效降低冬季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防止出现长时间、高强度的重污染天气。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

1.进一步加强与区环境保护部门会商合作,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开展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当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引发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时,区气象台要与区环保局加强会商,互通信息,共同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研判。对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环境空气质量趋势开展联合会商。

责任单位:气象台

2.加强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做好每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制作工作。同时,加强对雾霾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积极应对雾霾天气和大气污染,全力做好气象服务和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气象台

3.通过党政网、手机短信、公共气象服务平台、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等方式实现气象、环保两部门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气候预测预报上的信息共享共用,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提供技术支撑。区气象台积极做好相关信息的传递工作,切实做好决策、公众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气象台

(二)加大重污染天气气象干预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业务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措施,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地方气象服务中心与市人影办和相邻县区的人影部门加强合作,建立跨区域人工削减雾霾作业机制,制定降低重污染天气指标的预案,组织人影作业队伍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着力提升人影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效率。

责任单位:地方气象服务中心

(三)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职责分工,各股(室)、中心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强天气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及进同区环保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在启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区委、区政府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按照《资阳市气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和不同级别的响应措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责任单位:办公室、气象台、地方气象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1.各股(室)、中心要按照方案认真落实,地方气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人影装备的检查,对弹药堆放、数量核实,同时加强对人影队伍的培训。气象台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业务平台的运用,做好监测、预测、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党政网的发布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财务人员要做好相关资金的安排计划。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正常使用。

2.重污染天气气象干预时,单位所有车辆供重污染天气气象干预工作使用。

3.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单位全体职工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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