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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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资雁人社许〔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1-10   录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名称:资阳崇善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建设后街126号

你单位于2024年1月9日向本机关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书和申请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决定准予从事职业中介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相关规定守法经营,规范服务,及时备案,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决定从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7年1月9日叁年内有效。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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