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就业领域
资阳市雁江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3   录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服务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二、服务对象

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设定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办理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就业服务大厅9号窗口

六、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备案登记正在雁江区从事灵活就业,且在雁江区以灵活就业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七、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雁江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收入证明等。

八、办理流程

(一)每1215日至1231日向就业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提交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逾期未上交资料视为主动放弃。

(二)社区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资料上报镇(街道)。

(三)镇(街道)收到资料后进行复核,汇总后报区就业局。

(四)区就业局对申报人员资料、工商信息、社保参保信息等情况进行比对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在雁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九、咨询电话

028-26592210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