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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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录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雁江区202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及对象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或档案存放于区人才交流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1.申报助理级职务资格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或具有员级职务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4)取得中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有员级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2.申报员级职务资格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中专或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继续教育

        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

      职称申报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其他

       1.在基层、援藏援彝、服务“四大片区”、参加精准脱贫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发生了变化的人员,从事新工作满1年,可申请转评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任职时间合并计算,申报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的人员,如按该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

         三、申报材料

        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无误。2021年度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

  (五)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简历、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六)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期限内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调动或借调至新单位相关文件依据;

  (九)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其中㈥、㈦两项仅限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㈧、㈨两项仅限转评职称人员提供。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五、申报程序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程序。由本人申请,单位公示推荐(为期5个工作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社局。

    (二)报送时间。申报初级职称材料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区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点: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区政府4号楼317办公室)。

   (四)联系人:毛欢玮、宋畅,联系电话:028-26921139。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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