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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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0   录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0〕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把握好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政策口径,结合雁江实际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的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积极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做到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企业长远发展利益。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政策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报送,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收集并上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会商研究后统一答复。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股,联系人:王波,联系电话:26921135。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总工会

资阳市雁江区企业联合会/资阳市雁江区企业家协会

   资阳市雁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20日

附件:实施意见.docx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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