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创优营商环境,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资府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区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雁江区商务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定义】“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执法检查制度。
第三条 【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第四条 【机构设置】 成立雁江区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由市场秩序股负责制定实施意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场秩序股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并落实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其他各相关股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过程拍照录像、档案管理、信息上报及核对等工作。
第五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市场秩序股牵头负责制定,涉及雁江区商务局行政执法的事项应列入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由市场秩序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建立,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职务、执法范围、执法证号等。
第七条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全部管理对象。应包含主体名称、被检内容、联系人、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等内容。由市场秩序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建立,并根据商务行政管理及企业经营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制定抽查计划】 各执法检查股室应当于每年年初制定本股室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交由市场秩序股汇总,统一公布实施。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第九条 【随机抽查的启动】 各执法检查股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被检市场主体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由市场秩序股提出启动抽查工作需求,由办公室组织抽取检查人员、被检市场主体,相关执法监督检查股室参与。抽取过程要填写现场记录单并拍照,经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十条 【检查人员的抽取】 由办公室组织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选择执法人员,每次参加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一条 【被检市场主体的抽取】 由办公室组织从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采用抽签法人方式。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同一企业,不同执法部门实施检查时,有条件的应当实行联合检查。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二条 【应用现代化执法手段】各执法检查股室在开展商务执法检查时一律使用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工作,所有执法检查事项办理要全程录入系统,同时做好抽查过程书面记录连同相关纸质材料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 【检查结果的运用及公开】各检查人员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市场主体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情况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市场秩序股负责监督催办抽查公开情况,并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第十四条 【纪律要求】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