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商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雁江区商务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5-24   录入:雁江区商务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2021年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目标任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夯实环境保护基础工作,统筹推进商务领域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环境保护扎实有序的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重点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商场、超市和商贸综合体、服务业项目等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完成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回头看”整改等各项目标任务,提升全市商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中省市环保督察相关工作。一是开展中省市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切实整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反馈问题“回头看”。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组织开展全覆盖“回头看”,逐一核实每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彻底整改、不反弹。二是积极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认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商务领域督查案件办理相关工作。
    (二)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及省商务厅等7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相关要求,加强与发改、经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共同促进报废机动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全年组织发改、经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
    (三)做好再生资源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强化环境保护。全年联合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
    (四)做好商场超市等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形成节能用水、用电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开展限塑令,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督促重点商场、超市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实行购物袋有偿消费,鼓励消费者自备购物袋。实施绿色消费示范,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出行,创建一批绿色商场,推动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电商等绿色流通主体加快发展。全年开展相关检查不少于4次。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工作。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准入,实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管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查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开展招商引资过程中,强化引进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引进环境友好型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引进。在编制全市商贸和服务业各类规划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篇章内容。
    (六)开展干洗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持续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推广全封闭式干洗机;建立健全干洗行业档案。
    (七)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的通知》(资网格监管办函〔2019〕1号)要求,根据辖区包片分工,建立“片区包干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三级网格机制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开展好日常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接到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移交当地环境监管部门。
    (八)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综合实力雄厚、管理水平先进、市场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团。引导、支持区内有实力的节能环保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开展产业合作。
    (九)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制、科普“进公共场所”活动,利用商场、超市、市场等公共场所以投放LED屏、印制资料等方式宣传环境保护内容。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制、科普“进机关”活动,利用局门户网站、法制宣传栏、微信等平台宣传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普及环保知识,促进公众正确认识支持环保,引导社会各阶层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细化工作职责,做好日常督查检查及资料收集。推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研究部署年度生态环保工作不少于2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升工作重视。充分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根据工作要点,切实督促、指导本辖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商场、超市、商贸综合体等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 二)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协调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方式联合对辖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商场、超市等领域开展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对发生重大环境问题的企业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加强督促落实,促进工作开展。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行业监管和分组包片相结合的工作职责,结合全年重要节点,做好日常检查、信息报送、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开展检查、宣传等各类信息。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监管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