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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录入:雁江区商务局

 

 

局机关各股室、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贯彻落实《资阳市雁江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资雁安委〔202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巨灾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省、市、区的关于安全事件防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制定了《资阳市雁江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资阳市雁江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资阳市雁江区商务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3.资阳市雁江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资阳市雁江区商务局

                              20211027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我区商务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雁江区商务领域督导行业发生的下列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 一般(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超出雁江区商务局处置能力的,或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商务主管部门处置的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市商务局提供相关保障的其它安全生产紧急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雁江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股室为责任主体,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映、协调应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对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4.依法处置、职责明确。各参与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雁江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见附件2)。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时,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是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措施,各股室按照指挥部指令,率领本股室人员落实应急处置指令。

  指挥部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

  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

  成员:由办公室、市场秩序与政策法规股、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股、外贸外资外经股、电子商务股、市场体系建设股、服务业发展股、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组成。

  (三)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具体承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

  责任股室:办公室、市场秩序与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督导我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排查处置工作;承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协调各处置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负责编写应急处置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关于事故处置的指示和批示;负责保障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资金、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2. 现场处置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市场秩序与政策法规股、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股、外贸外资外经股、电子商务股、市场体系建设股、服务业发展股、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协助消防、公安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处置发生在商场(超市)、酒店宾馆、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拆解、外资企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负责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协调相关部门及企业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

  三是负责协助消防、公安等部门处置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应急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含有可能对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后,最先发现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发现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商务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有关股室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和领导授权及时向区文电中(26920110、区政府值班室(26920001)、区应急管理局(26223027)报告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先期处置。按照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应急处置责任股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向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或企业了解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应急响应联动。积极主动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提高应急保障,协调企业维护现场秩序和稳定工作。

(四)善后处理。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帮助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造成局部市场供应短缺时,及时启动《资阳市雁江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预案》(附件3),确保市场保供稳定。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培训。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各股室应急处置人员能力建设,经常进行专业技能和知识培训,不断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水平。

 (二)应急演练。督导有关商贸企业编制应急演练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各参与处置单位人员之间的配合与沟通。

(三)安全评估。应建立行业安全生产评估机制,由各包联企业的商务工作人员,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进行评估,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商务领域经营安全。

  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应急处置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和处置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

(二)保障通信畅通。应急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奖惩制度。对不服从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不及时到岗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应急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四)预案修订完善。本预案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五)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资阳市雁江区商务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局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资阳市雁江区商务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余林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文婷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员:刘珍瑶  办公室主任

康世华  一级主任科员

阳彦生  外贸外资外经股股长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尹小英  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股股长

    市场秩序与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工会副主席王家明  服务业发展股负责人

            周世静  市场体系建设股股长

    电子商务股负责人

            曾凡国  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林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办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事项。

 

附件3

资阳市雁江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我区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资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而引起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5 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

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为最高级别。

1.5.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区和相邻市的县(区)级以上城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区和市内其他县级以上城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2个以上镇(乡)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较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1个镇(乡)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般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体系

设立资阳市雁江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群工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新闻办、区互联网信息办、国网雁江供电公司、资阳市恒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1.2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加强会商研判,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正确决策调控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4)指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有关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发布生活品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信息。

6)指导镇(乡)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7)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2.2 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处理、传递和上报等工作;负责接收、传达和执行区人民政府、区指挥部的各种决策和指令,报告、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和应急训练等工作。

2.3 成员单位分工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建立和完善全区城乡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工序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相关保障工作;做好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负责生产环节的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日用工业品的生产。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

区政府新闻办、区互联网信息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公路应急运输和公路通畅。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的生产调控与总量平衡;负责种植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产品的产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发布有关畜禽产品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区群工局。负责涉及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的信访处置。

区供销社。负责应急所需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国网雁江供电公司。负责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期间的电力保障。

资阳市恒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做好生活必需品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4 镇(街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

各镇(乡)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比照区指挥部职责,成立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3 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3. 1 监测预警

3.1.1 区商务局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预警体系。组织监测粮食、食用油、面粉、肉类、蔬菜、蛋品、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并适时调整监测品种、范围和监测时间,建立市场监测网络运行,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监测到的数据信息报送区商务局汇总。

3.1.2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区商务局确定。

3. 2 预警信息报告

3.2.1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3.2.2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等有关单位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2)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核泄露、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2.3 区商务局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在2个小时之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

3.2.4 区商务局监测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按照3.2.3要求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2.5 区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当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区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级有关部门通报,并分别向各镇(乡)人民政府通报。

在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各镇(乡)人民政府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和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3. 3 预警先期处置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先行处置措施;

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受理和报送相关信息;

评估市场波动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

及时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启动情况,向周边相关地区发出预警信息;

通知有关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做好投放准备工作,核实汇总应急商品数据库相关信息,启动与公路、铁路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准备;

跟踪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展情况,指导镇(乡)人民政府采取应对措施;

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 1 应急响应

4.1.1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区指挥部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达政府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

4.1.2 分级响应

1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区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区政府领导和市指挥部汇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先行启动级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

市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后,区指挥部应当在1小时内组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并完成市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

2级应急响应

重大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区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区政府领导和市指挥部汇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先行启动级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

市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后,区指挥部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维护好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及相关保障工作。并完成市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

3级应急响应

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区商务局提出启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区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级应急响应;

开通与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发展动态,同时向市指挥部及区人民政府报告,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

区指挥部下达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

事发地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维护好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及相关保障工作。

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处置工作。

4级应急响应

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动波动发生后,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区指挥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指挥部指导有关应急工作组及其他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2 重点响应

4.2.1 针对下列突发事件,区商务局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发生地震、泥石流等等局部性地质类灾害,要重点做好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寒衣被、照明用品、帐篷、净水器、卫生清洁用品等市场供应。

2)发生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大范围气象灾害,要重点做好耐储存蔬菜、粮食、肉类、鸡蛋、方便食品、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市场供应。

3)发生群体性疾病、动物疫情等易扩散公共卫生事件,要重点做好卫生清洁用品、防护用品、粮食、食用油、食盐、畜禽产品、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

4)发生核泄露等事故灾难,要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食盐、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辐射用品等市场供应。

4.2.2 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区商务局应迅速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

5 紧急处置

5.1 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5.2 应急处置

5.2.1 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置。

发布信息。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企业供应链采购。当发生一般和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骨干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区域间调剂。当发生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动用储备。当发生较大和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适时动用当地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市场,当地生活必需品储备不足时,再申请动用上级生活必需品储备。

组织进出口。当国内生活必需品资源不足时,在遵守进出口商品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前提下,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在重点地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依法征用。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应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2.2 生活必需品中鲜活农产品滞销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指导有储存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滞销农产品出口。

鲜活农产品出现严重滞销情形时,区商务局可倡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5.3 新闻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区指挥部统一领导,区政府新闻办、区互联网信息办组织协调,负责处置事件的区商务局要对新闻稿涉及的事实进行认真审核。

5.4 应急结束

5.4.1 当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区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4.2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商务局应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作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区人民政府、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指挥部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给予合理补偿。

6.2 调查与评估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区指挥部负责对较大市场异常波动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对一般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市场异常波动的实施;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应对措施的评估;各种必要的附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经验、教训和建议。

6.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镇(乡)人民政府负责。需要上级支持的,由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镇(乡)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应急状态下24小时应急通信畅通。

7.2 物资保障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建立粮食、食用油、肉类、盐类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大型骨干企业要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7.3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按照同级人民政府指令和应急处置规定,对储备、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在应急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7.4 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生活必需品应急铁路、公路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7.5 治安保障

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

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8.2 培训

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定期就预案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研讨和交流,提高应急处置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8.3 演练

区指挥部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和修订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资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必要时进行修订。

9.2 奖励

对实施应急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表扬,特别突出的,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9.3 处罚

9.3.1成员单位因不及时履行职责,拖延推诿,影响预案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部门和领导人的责任。

9.3.2对企业拒征、拒售,甚至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秩序的,区指挥部将企业从重点企业名单中除名,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3.3 本预案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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