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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录入:雁江区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防范资金风险,切实推动2018年我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规范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规范为主、兼顾发展、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范商业预付卡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确保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规范运行。

二、工作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主管股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部门、人员职责分工,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要与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发卡企业规范但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行,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规范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对发卡企业,重点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上年销售额上千万的企业,做好宣传,使企业深入了解相关信息,完善备案手续,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了解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使发卡企业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得到纠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二)建立发卡企业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企业为主要监管对象。从即日起,对本辖区相关企业,主要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上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做好发卡企业基本情况和发卡数量、种类状况和发卡管理情况排摸,特别是对限上企业的摸底调查,在以往建立的企业目录上进一步完善名单,各企业主动提供企业信息,方便商务部门掌握本辖区内发行情况。

(三)督促企业严格规范发卡行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企业要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操作办法,落实以下制度:一是单用途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单用途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一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单用途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四)开展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商务局要对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区商务局商贸流通企业发卡自查表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现场检查记录表

3:检查人员安排及检查企业分工一览表

 

 

 

                              资阳市雁江区商务局

201864

 

 

 

 

附件1

区商务局商贸流通企业发卡自查表

 

1

企业名称

是否发卡

是否将要发卡

备注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2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现场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时至    时)

被检查企业

 

检查地点

 

检查人员

 

现场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是否备案(如已备案,填写备案机关和备案编号)

 

卡面信息       

  1. 实体卡卡面上是否记载发卡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集团发卡企业是否标明集团名称,品牌发卡企业是否标明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  
  2. 虚拟卡。是否记载上述信息

 

章程协议      

1.是否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

2.是否履行章程、协议提示告知义务;

3.是否公示或告知激活、换卡、挂失、退卡等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实名购卡

是否留存符合法定条件的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购卡人信息  保存保密

是否落实购卡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保存和交易信息保密规定

 

非现金购卡

  1. 符合法定条件的购卡资金是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是否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2. 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

 

限额发行

  1. 单张记名卡不记名卡是否执行限额规定;
  2. 单张卡充值后资金余额是否超限。

 

  1. 记名卡、不记名卡有效期规定是否执行;
  2. 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是否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退    

发生退货的,资金是否退至原卡或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内。

 

退    

  1. 章程或协议中对退卡服务有无约定;
  2. 是否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以及是否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

 

业务台帐

是否建立完整的业务台帐,并真实有效地记录相关信息

 

终止兑付

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否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预收资金  归集与使用

预收资金是否由统一账户管理并用于主营业务,是否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预收资金  余额限定

主营业务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为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是否超过法定比例。

 

预收资金      

预收资金是否按法定比例存管或购买保险

 

业务处理      

  1. 规模、集团、品牌发卡企业是否在境内建立与发行规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并保障业务处理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
  2. 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是否向备案机关报告;
  3.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交易数据是否备份。

 

日常管理      

是否制定预收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日常监督、应急处置制度。

 

业务报告

  1. 是否按法定时限提交季度(年度)业务报告;
  2. 填报的信息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现象。

 

变更与注销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终止时,是否履行变更、注销手续。

 

整改建议  

 

 

被检查企业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3

检查人员安排及检查企业分工一览表

序号

带队

领导

检查组

  

         

  

联系人

企业联系人电话

1

 

 

 

杨槐清

余文婷

孙琼英

 

资阳市好人家商贸有限公司

宋良勇

13708242348

2

资阳市长城物资有限公司

 

26247999

3

资阳温馨雅园食品有限公司

秦亚丽

18982951933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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