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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录入:雁江区商务局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我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资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行政区域内,因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而引起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5 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

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为最高级别。

1.5.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和相邻县(区)级以上城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内其他级以上城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2个以上镇(乡)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较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1镇(乡)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般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体系

设立资阳市雁江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副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食安办、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粮食局、畜牧食品局、工商局、质监局、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资阳支公司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1.2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加强会商研判,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正确决策调控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4)指挥、协调级有关部门、有关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发布生活品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信息。

6)指导镇(乡)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7)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2.2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处理、传递和上报等工作;负责接收、传达和执行人民政府、指挥部的各种决策和指令,报告、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和应急训练等工作。

2.3 成员单位分工

区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发展和改革。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经济和信息化。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日用工业品的生产。

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

财政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相关资金的管理。

交通运输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公路应急运输和公路通畅。

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的生产调控与总量平衡;负责种植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城乡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工序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

统计局。负责全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宏观综合统计监测。

粮食局。按照《资阳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

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产品的产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发布有关畜禽产品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工商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的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资阳支公司。负责食盐的生产、应急储备、投放和市场供应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4 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2.4.1 市场供应和生产保障组

组长:区商务局分管领导

成员: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局、财政局、畜牧食品局、粮食局、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资阳支公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加工、供应;负责对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调运、投放发生的费用给予合理补助;负责应急生活必需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应急生活必需品消费统计、气象服务等工作。

2.4.2 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区商务局分管领导

成员:发改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建立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铁路运输快速通道,维护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及时组织安排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铁路应急运输。

2.4.3 市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工商局分管领导

成员:公安局、商务局、质监局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规范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各类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活动,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

2.4.4 应急食品安全保障组

组长:食安办分管领导

成员:食安办、商务局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状态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4.5 宣传报道组

组长: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

成员:发改商务局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管理。

2. 5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

)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比照指挥部职责,成立当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3 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3. 1 监测预警

3.1.1 商务局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预警体系。组织监测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等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并适时调整监测品种、范围和监测时间,建立市场监测网络运行,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监测到的数据信息报送商务局汇总。

3.1.2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商务局确定。

3. 2 预警信息报告

3.2.1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3.2.2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等有关单位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2)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核泄露、战争、恐怖袭击等发公众恐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2.3 商务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在2个小时之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

3.2.4 商务监测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按照3.2.3要求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2.5 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级有关部门通报,并分别向各人民政府通报。

在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各镇(乡)人民政府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和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3. 3 预警先期处置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先行处置措施;

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受理和报送相关信息;

评估市场波动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

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启动情况,向周边相关地区发出预警信息;

通知有关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做好投放准备工作,核实汇总应急商品数据库相关信息,启动与公路、铁路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准备;

跟踪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展情况,指导镇(乡)人民政府采取应对措施;

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 1 应急响应

4.1.1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指挥部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达政府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

4.1.1 分级响应

1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区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区政府领导和市指挥部汇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级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

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应当在1小时内组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并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

2级应急响应

重大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区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区政府领导和市指挥部汇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级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

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维护好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及相关保障工作。并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

3级应急响应

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商务局提出启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级应急响应;

开通与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发展动态,同时向指挥部及人民政府报告,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

指挥部下达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

事发地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维护好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及相关保障工作。

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处置工作。

4级应急响应

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动波动发生后,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指挥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导有关应急工作组及其他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2 重点响应

4.2.1 针对下列突发事件,商务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发生地震、泥石流等等局部性地质类灾害,要重点做好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寒衣被、照明用品、帐篷、净水器、卫生清洁用品等市场供应。

2)发生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大范围气象灾害,要重点做好耐储存蔬菜、粮食、肉类、鸡蛋、方便食品、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市场供应。

3)发生群体性疾病、动物疫情等易扩散公共卫生事件,要重点做好卫生清洁用品、防护用品、粮食、食用油、食盐、畜禽产品、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

4)发生核泄露等事故灾难,要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食盐、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辐射用品等市场供应。

4.2.2 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区商务局应迅速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

5 紧急处置

5.1 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5.2 应急处置

5.2.1 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置

发布信息。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企业供应链采购。当发生一般和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商务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骨干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区域间调剂。当发生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商务会同有关部门可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动用储备。当发生较大和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商务会同有关部门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适时动用当地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市场,当地生活必需品储备不足时,再申请动用上级生活必需品储备。

组织进出口。当国内生活必需品资源不足时,在遵守进出口商品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前提下,商务会同有关部门可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区商务会同有关部门可在重点地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依法征用。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区商务会同有关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应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2.2 生活必需品中鲜活农产品滞销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指导有储存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可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滞销农产品出口。

鲜活农产品出现严重滞销情形时,区商务局可倡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5.3 新闻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新闻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负责处置事件的商务要对新闻稿涉及的事实进行认真审核。

5.4 应急结束

5.4.1 当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4.2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商务局应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作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人民政府、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指挥部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给予合理补偿。

6.2 调查与评估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挥部负责对较大市场异常波动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对一般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市场异常波动的实施;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应对措施的评估;各种必要的附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经验、教训和建议。

6.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人民政府负责。需要上级支持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应急状态下24小时应急通信畅通。

7.2 物资保障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建立粮食、食用油、肉类、盐类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大型骨干企业要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7.3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按照同级人民政府指令和应急处置规定,对储备、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在应急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7.4 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生活必需品应急铁路、公路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7.5 治安保障

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

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8.2 培训

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定期就预案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研讨和交流,提高应急处置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8.3 演练

指挥部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和修订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资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必要时进行修订。

9.2 奖励

对实施应急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表扬,特别突出的,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9.3 处罚

9.3.1成员单位因不及时履行职责,拖延推诿,影响预案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部门和领导人的责任。

9.3.2对企业拒征、拒售,甚至囤居奇、哄抬物价、扰乱秩序的,指挥部将企业从重点企业名单中除名,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3.3 本预案由商务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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