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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商贸流通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31   录入:雁江区商务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我区商贸流通领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重点商贸企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地落实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集中学习宣传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局机关全体干部职职工各重点商贸企业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主动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的问题。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商贸流通领域各环节,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内容。

(三)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始终把防范化解商贸流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政治责任常抓不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会议专题学习内容。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会议,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研究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干部职工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对口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重点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对口联系,每名领导干部包联1—3家企业,每季度深入联系企业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不少于1如实填报《安全生产工作履责登记表》

二、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明确监管责任边界。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厘清商贸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边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突出辖区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条块结合积极配合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职工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按照《资阳市雁江区安全生产落地落实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五本台账管理制度。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商贸流通领域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负责人要按规定组织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配齐配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机关干部职工要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组织企业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商贸流通领域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等,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八)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的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九)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围绕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城乡房屋(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决不能浮在表面。

(十)坚决整改发现的各类隐患。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业整顿、追究责任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

(十一)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坚持把安全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做到安全风险日研月判。推动我区商贸流通领域重点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督促企业根据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类别和等级,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控,逐一落实企业、班组、岗位的管控责任、管控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标准,依法依规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强化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各重点企业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对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从事特种设备高危行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入职人员资质和学历,企业要签订用工合同、履行用工手续,依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商贸体违规搭建、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对屡查屡犯的,及时向安全生产执法部门报告,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者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勒令涉事商贸企业停产整顿,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十)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商贸企业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从重惩处,决不手软。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调查处理,督促追责问责和整改措施落地到位。要持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严格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要坚持三带三查”“双随机检查模式,理直气壮开展检查督导,不得选择性检查、任性督导,严防宽松软、走过场。对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严查重处。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的工作信息,及时在平台公示,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尤其要加大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拒不执行重大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等情况联合惩戒力度。

鼓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十六)动员鼓励群众监督安全生产。要依托微信、微博、海报企业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进一步拓宽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商贸职工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十七)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我区商贸流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受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要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坚持一体化推进。要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充分调动重点商贸企业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从商务工作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业务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预期。

(十九)加强服务指导。各股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服务商务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扎实开展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发挥一线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为我区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堤坝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担当作为,走进企业开展督促指导,切实掌握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重点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从快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拿出具体的工作落实措施,将措施细化到岗、责任明确到人,逐项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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