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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录入:雁江区审计局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我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培训、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位部署,全面统筹,切实抓好审议意见落实。

(一)强化财政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区财政局注重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财政大讲堂、局党组扩大会、局干部职工大会等,积极开展《预算法》《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财税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和引导财政干部树牢法治思维。二是区财政局组织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财务负责同志、中层财务干部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共490余人,开展为期2天的财政财务业务培训,重点对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预算编制与执行、非税收入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并当场开展闭卷考试,检验参训人员学习成效,有效提升全区财政人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引导更好依法聚财、科学管财、民主理财、高效用财。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审计监督

一是实施系列民生审计,开展全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深入揭示政策落实不力、侵占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推动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二是抓实国有企业审计,开展雁江建投、蜀乡农业等区属国有企业资金运行及招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揭示经营决策、成本控制、内控制度、资产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强化财经法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力度,审计中密切关注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不到位等情况,坚决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促进全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

(三)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全面提质“下半篇文章”

一是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2019年—2022年未完成整改的存量问题逐一明确整改任务和要求,促进23个存量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整改问题金额1040万余元。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资阳市雁江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制度》《区审计局审计整改内部跟踪检查制度》,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压紧压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六方责任”确保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现审计整改督促跟踪检查全覆盖。三是分类管理审计问题整改,对立行立改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边审边改;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制定并报送分阶段具体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间节点,及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持续整改问题要求制定并报送明确的审计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有序推进整改,确保问题全面销号清零。

(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

一是审计机关加强审计结果综合研判评估,提炼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优化管理、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通过“整改一个问题、促进规范一片”,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积极探索“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贯通衔接方法路径,建立“纪巡财审”联动模式,做到专长互补、互相借力,共享共用监督成果,有效节约监督资源,切实放大监督成效。三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形成《重要审计情况》《审计专报》《审计要情》报区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按程序移送相关监督部门处理,切实扩大审计监督影响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预决算编制、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6个方面14项问题,其中,11项已完成整改,3项因涉及金额较大、资金困难正在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安排资金调入一般预算、违规调出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的3项问题,区财政局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在今后年度的预决算编制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

2.关于污水处理费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向主管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污水处理征收工作的提示函》、向委托代征收公司资阳市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及时征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联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和规范镇乡污水处理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资阳市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已将污水处理费595051.08元缴入国库。

3.关于股权投资未进行规范核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照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财政总会计制度,对区属国有企业注资款79920.00万元进行补录。

4.关于随意改变债券资金用途8000.0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建立与项目主管部门横向沟通协调机制,科学精准分配专项债券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与专项债券资金到位进度一致。

5.关于专项债券资金3000.00万元未实际使用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10日,区财政局已累计支付专项债券资金2450万元,剩余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待达到支付条件,将及时拨付剩余专项债券资金。

6.关于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已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7.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10日,区财政局已累计拨付877.12万元,剩余13925万元已制定持续整改计划。

8.关于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制定《雁江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切实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9.关于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绩效的问题,区财政局会同行业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加快进度。

10.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1月起每月按时将工资和各项保险拨付到位。

11.关于区财政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的问题,经抽查,2023年1月、2023年5月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分别为0.30、0.34。

12.关于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文件,今后严格执行《雁江区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资雁府办发〔2022〕69号)规定,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钩,并严格兑现奖惩。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等4个方面11项问题,其中,10项已完成整改,1项因资产权属不清楚、未办理相关证件暂无法登记固定资产正在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的问题,区残联组织财务人员分析研判问题成因,并对预算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会计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了学习,确保下年度预算编制科学、精准。

2.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在今后年度中严格执行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3.关于部门决算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账务调整,区残联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决算编制,提高决算数据精确性。

4.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三贤祠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并组织全体职工对相关财务知识进行了培训,明确办事处主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东峰镇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向施工方索要发票612万元,对借款已按照相关制度完善账务处理。

5.关于银行账户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已撤销违规银行账户1个。

6.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东峰镇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追回资金1.62万元,对欠款158万元已按相关财经纪律完善账务处理;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已追回雁江剧场借款2万元,并缴入财政代管账户。

7.关于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将代管账户中超过两年及以上未清理的存量资金1289663.12元调整为预算内其他收入。区财政局已进行调整,并通过非税收入系统缴入国库。

8.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区残联已于2023年6月19日将非税收入5971.45元缴入区国库。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残联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报批同意,对5台打印机、5台电脑进行了报废,对48件固定资产在资产系统进行了登记;东峰镇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已登记入账,并修订完善了《东峰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区妇联已清理固定资产折旧,并进行账务处理。区残联将中医院租用残疾人康复中心期间的管理费29046.67万元缴入区国库,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行了学习,针对康复中心权属问题,正在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待完善手续后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务。

10.关于违规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已将违规报销的下乡补助4240元、违规发放的岗位补贴111600元缴入区国库;区残联已将超范围和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8400元、违规报销工作餐1300元缴入区国库;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已将虚报或无依据多支付费用7300元缴入国库。

11.关于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区妇联已将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4600元上缴区国库。

(三)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结算审核不严、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管理不规范”等5项问题,其中,4项已完成整改,1项因前期建设管理不规范,对未按期完工造成的工期责任划分较困难正在整改。

1.关于项目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不严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经根据核减金额调整账目,据实结算,并承诺在后期资金拨付过程中据实支付。

2.关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已依法处理并给予回复。

3.关于建设单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依法处理并给予回复。

4.关于工程超期且未划分工期责任的问题,雁江区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划分工期责任,完成整改。城东新区沱江花园二期建设项目、城东新区航向九义校综合楼附属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建设单位尚未办理决算,承诺在竣工决算时将对工期责任进行划分,锁定工期索赔金额并进行扣除。

5.关于部分项目基建程序不合规的问题,2023年5月,在“审计整改清理行动”中,针对未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职责处理权限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四)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医疗收费、药械采购、网络与数据安全”3个方面12项问题,12项均已完成整改。

1.关于重复收费、多计费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打捆收费的6项问题,区人民医院已将相关违规资金分别上缴至区医疗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并举一反三,对审计发现的收费问题开展了自查清理,自查未发现存在打捆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

2.关于选取耗材供应商相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区人民医院修订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关于修订并印发<医院耗材采购遴选制度>的通知》,印发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耗材试剂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统一标准,合法合规开展供应商选取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药械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区人民医院制定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明确相关职能科室的监督职能。二是区人民医院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对药品合同审批审查;修订了药品购销合同模版,并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待上一批次供应商合同到期后,以新的模版签订合同。三是修订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加强监督与考核,落实“责任缺位必问责”,确保委员会及各委员认真履行工作责任。

4.关于采购合同未及时在指定媒体公告的问题,区人民医院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科室人员业务能力。建立采购项目进度台账,督促各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并备案,近期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已按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5.关于租赁设备采购档案资料保存不善的问题,区人民医院修订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关于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利用制度等,明确了各类档案保管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责任领导,切实加强档案移交、查阅、借阅等登记工作。

6.关于医护人员权限管理不规范、医患数据存储存在隐患的2项问题,一是区人民医院按照相关流程立即停用离职人员的账号和停止所有护士长执行新冠医嘱的权限。二是组织召开全院信息安全专题会议,学习《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信息安全相关文件,提升全院职工信息安全意识。三是按照要求为运维人员单独配置内网电脑,做到物理隔绝,从源头杜绝数据泄露,并对运维人员之前的工作电脑进行检查清理,除系统产生的文件和医院提报的需求外无医院数据文档。四是与成都华西公用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接协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系统最高权限交于医院进行管理。五是严格执行《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患者隐私分级保密制度》《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患者诊疗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医患数据分类分级监管和保护工作,杜绝医患数据泄露、毁损、丢失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加强跟踪督促,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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