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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录入:雁江区审计局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报告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区审计局对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3201万元,追回上缴财政资金717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等54篇。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持续下滑、减税降费等多重困难挑战,依然完成了收入预算目标,同时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年向工资、扶贫、基本民生“三个专户”调拨资金172400万元,兜牢了“三保”底线。全年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增加政府债务7447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年底余额841264万元,低于省政府核定的限额874414万元,债务风险可控。

三大攻坚战保障有力。全年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4116万元,对全区63个贫困村、52622户贫困户进行巩固提升,实现了全面脱贫。拓展基金筹集渠道,保持基金合理规模,教育扶贫救助基金600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700万元、产业扶持基金5523万元、小额信贷风险基金1313万元。全年安排生态环保建设资金6332万元,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实施了一批重大环保项目,全区水、气、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注重了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和强化日常管理,争取了政府债券到期再融资置换9539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0500万元。

民生保障明显增强。全年安排民生资金349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7%,为扎实办好省、市、区确定的民生实事给予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安排资金94459万元、卫生健康方面安排资金39589万元、教育方面安排资金98894万元、文化方面安排资金5413万元等,有力支持了教育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审计整改更加有力。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安排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事项。区审计局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机制。至目前,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四类23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1个,正在整改的2个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关于“部分公租房闲置”和乡村振兴审计中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正在按照整改计划持续推进,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整改。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及区级部门组织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920万元,支出568549万元,年终结余2548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0525万元,支出324840万元,年终结余16342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8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877万元,上年结余33278万元,支出2055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259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2020年度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入库资金207.54万元,年底未按时缴入金库。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2020年,雁江区农业农村局向中和镇部分死亡的农户安排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5万元。该资金结存于雁江区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一卡通”专户。

(三)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超过30日下达财政补助资金,已分配下达的资金中最长的达51天,涉及资金10565.03万元。

(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不及时。雁江区共有2107条补助支付记录,截至202131日,共有1164条补助申请记录超过104天未支付,涉及补贴金额87.1万元。另有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407.70万元为2019年及以前年度预算指标,截至审计日仍未使用。

(五)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目标要求。2020年,资阳市雁江区清理消化2018年底暂付款37204万元,仅占2018年底余额160598万元的23.17%,未达到60%。同时,雁江区财政专户、代管资金户等出借垫付的暂付款在2019年和2020年新增246075.04万元,消化201264.00万元,2020年年末余额净增44811.04万元,达到181705.85万元。

(六)库款保障水平低。202012月,雁江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18890万元,欠调下级财政库款13573万元,占用上级财政库款3180万元,其他负债类资金129995万元,以上各项合计165638万元,与国库存款余额28291万元(含国库现金管理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相比,资金缺口较大。经测算,2020年有8个月的月末“库款保障水平”系数均低于0.3

(七)政府债券资金闲置。2020年,资阳市禹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项目单位收到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下拨的债券资金72539.66万元,用于雁江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雁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项目。截至2020年底,由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债券资金仅使用了47231.60万元,尚有25308.06万元(含成自高铁项目6000.00万元)未使用,未使用的债券资金没有超过1年。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全区86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数据分析,并就部分单位和事项进行了现场审计和重点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公示。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未按规定公示本单位非税收入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

(二)滞留应缴财政资金271.90万元。至审计时,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滞留2017年至2019年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等12家汽车运输公司退回多拨的农客及出租车油价补贴271.90万元,未交回区财政。

(三)超标准补发公务员公车补贴0.195万元。20208月,区发展改革局按1040.00/月补发三级主任科员5个月公车补贴共计0.52万元,多发0.195万元。

(四)超范围发放安全生产奖2.91万元。区应急管理局在雁江区未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前,向区安办超范围发放2019年安全生产奖励2.91万元。

(五)超标准报销培训费0.03万元。区文化馆2020年两人三次多报培训期间公杂费0.03万元。

(六)新增国有资产23.14万元未入资产账。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和区公路运输管理所2020年新增或扩建形成的固定资产23.14万元未及时登记资产账务。

(七)违规保留银行账户。20162月,区教体局经区财政局批准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支行开设账户,超过一年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至审计时,账户仍然未注销。

(八)银行账户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区农业农村局直属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资阳市雁江分校在工行资阳和平路支行开设银行账户及原区委农办在三家合作金融机构开设的“雁江区支农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共四个银行帐户,未纳入区农业农村局单位统一核算。至审计时,四个银行帐户余额合计503.96万元。

(九)公务租车和公车维修未定点。抽查发现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公务租车和公车维修未按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雁江区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雁府办发〔201920号)规定实行定点租车和维修

(十)工会会费未按时缴纳和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区档案馆、区图书馆2020年度职工工会会费未及时缴纳,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

(十一)未在区财政财务平台统一核算账务。2020年区档案馆账务处理使用金蝶财务软件单机版,未在雁江区财政财务管理平台上处理账务。

三、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已批转为建设用地的高标准农田0.32万亩未扣除。审计以农业部门认定实际建成高标准农田64.62万亩为基础,结合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有关数据对比分析,并经抽查核实发现,截至20206月底,雁江区未扣除已经获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0.32万亩。

(二)已建成项目3个未及时上图入库。区自然资源部门2018年实施的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区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雁江区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其涉及高标准农田面积3.56万亩,占认定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6.1%。以上三个项目于20208月底前全部建成,但截至审计日未上图入库。

(三)建设质量不达标。抽查区发展改革局在丰裕镇集合村实施的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雁江区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发现存在建设的1000米田间道路质量不达标,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观景平台栏杆破损,部分高标准农田机耕道路断裂、路基沉降的情况。

(四)“非粮化”问题较为突出,且有增长趋势。根据省厅下发疑点,雁江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地块34895块,总面积15.52万亩,占认定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6.7%。经对6890亩以上“非粮化”疑点地块进行现场抽查,核实为“非粮化”0.9839万亩。结合2015年至2020年地理国情数据对比,在扣除非耕地面积后分析得出:2015年“非农化”“非粮化”面积14.48万亩,占比22.55%;此后自2016年至2020年各年,“非农化”“非粮化”面积与上年度比较,增长幅度为0.26%0.39%1.31%3.19%9.14%。“非农化”“非粮化”未得到有效遏制,呈逐年增长趋势。

(五)2019年至20203个项目亩平投入不达标。2019年和2020年,雁江区共实施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算亩平投资为0.29万元,未达到省政府要求的亩平不低于0.3万元的标准。

(六)规划布局不合理。雁江区划定“两区”面积84.02万亩,截至2020年,雁江区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64.62万亩,其中仅有34.42万亩在“两区”范围内。

(七)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虚化。雁江区7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前未监测,无法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耕地质量的提升情况,不利于后续补短工作的开展。

(八)管护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截至审计日,雁江区未健全高标准农田流转后的管护机制,未安排专门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未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落实管护人员。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缺乏统一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村社也未有效开展管护工作。随机抽查5个项目,均存在由于管护不到位,影响效益发挥的情况。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13个政府投资结算项目及8个阶段性跟踪审计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中,建设单位审核不严,13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929.37万元。

(二)基建程序不合规。审计发现9个项目未办理工程概算审批,1个项目未编报基建财务决算,1个项目未履行财评、施工许可证等程序。

(三)工程建设进度迟缓。2个项目计划在20201月竣工,到2020年底仍未竣工。1个项目计划在20209月竣工,到2020年底仍未竣工。1个项目2020年初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批,到2020年底仍未开工建设。

(四)项目违规投用。1个审计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

(五)建设单位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监管不到位,工程资料管理混乱。

五、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区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未及时参保。截至2020年底,由于本级财政资金困难、民政部门信息数据传送不及时等原因,雁江区部分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被征地农民1128人,低保户67人。

(二)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截至2020年底,由于对雁江区大地法律事务所划型不准确,导致20202-3月违规多减免社会保险费0.10万元。

(三)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雁江区违规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5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400万元)挤占挪用平衡政府预算。

(四)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由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获得信息不对等等原因,导致有31人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需追回已发放的养老金83.56万元,其中服刑人员1077.22万元,死亡人员216.34万元。

(五)单位及个人拖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截至2020年底,全区252个企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合计为2225.37万元(其中:单位欠本金1403.30万元、利息48.39万元、滞纳金4.57万元;个人欠本金610.15万元、个人利息158.96万元),49个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181.23万元(涉及职工1038人),69个机关事业单位欠缴职业年金个人部分185.79万元(涉及2580人)。

(六)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2020年雁江区1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23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17种限制用药5.68万元。

(七)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20183月至202012月,雁江区35家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6.35万元,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6.35万元(其中:超标准收费5.44万元,重复收费0.91万元)。

(八)按病种付费结算项目少。2020年,雁江区统筹规定的按病种付费项目106种,当期实际发生按病种付费项目不足100种,仅为18种,实际结算金额708.45万元,仅占医保基金结算总额的0.8%

(九)部分人员跨省重复参加医保。通过审计数据分析发现,雁江区有15人在本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在其他省份重复参保。其中,有15名重复参保人员利用省际间信息不共享的漏洞实现“一票多报”,2018年至2020年涉及在本区报销5.76万元。

(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挂账现象普遍。抽查雁江区人民医院等七家定点医疗机构,截至2020年底,7家定点医疗机构账面体现对医保经办机构的应收账款共计1392.22万元。其中:医保经办机构认可但尚未到结算期限未支付1131.86万元,因医疗机构超出总额等控费措施医保经办机构不予认可260.36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要要求,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区级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议:

(一)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在盘活各类存量资金的同时,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算审批和后续资产管理,做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认真执行财政资金直达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当年预算调整、次年预算安排挂钩,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全链条监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坚持“三保”优先,确保运行平稳。“三保”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面对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等挑战,更要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编制支出预算,合理调度库款,确保“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无缺口、预算执行无空档,全力兜牢“三保”底线。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清理核实存量债务底数,分类建立债务台账,进行实时动态检测监控,做到债务风险提前预警。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量,坚决遏制政府性隐性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避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大力遏制“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发生,确保粮食安全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均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函的方式送达有关单位,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明年上半年我们将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坚持依法审计,主动担当作为,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雁江加快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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