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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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水务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01-03   录入:雁江区水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负责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拟订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和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拟订、实施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重大节水项目的设计审查与验收;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协调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普法教育工作,牵头负责水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的拟订,组织编制水利相关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各类战略规划。负责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或转报,指导水利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对外招商、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承办知识产权相关事宜,负责对外水利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负责区域合作、成资同城化、产业功能区、乡村振兴、水美新村建设、美丽场镇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牵头组织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区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水利项目的相关审查、转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处理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等工作。

    (四)牵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区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负责区管江河的“三线”划定和清障工作;负责江河沿岸和跨(穿)江河建设项目的相关评估审查或转报。指导全区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等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和监督河道管理范围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管理、监督检查、执法等职责,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督促检查国家和省市区水利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牵头负责水务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实施和管理全过程的综合监督,负责管理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助省市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纳入其监督范围水利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市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范围之外所有水利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处理辖区内水利工程项目相关举报,牵头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相关事故调查与处理。

    (六)牵头拟订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规程细则;牵头拟订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造价等工作程序及内容的合规性审查、监督管理

    (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和三峡工程扶持人口变更审查报批等移民工作;扶持项目编制汇总上报,移民扶持规划编制,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库区社会维稳工作。

    (九)负责毗河供水工程占地范围内移民安置的管理及协调;负责毗河供水工程征地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拆迁、摸底调查、核实产权、赔偿标准等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毗河供水工程雁江段的支、斗、农、毛渠的布置、规划、施工;负责毗河供水工程的技术和相关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负责联系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

    (十)负责编制全区水利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水利行业各类专项资金及费用的征收、使用、调度与衔接,研究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收费、融资等建议。负责全区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公共机构节能系统填报、固定资产统计与系统录入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2栋8楼
       邮    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920536

领导简介

黎美君  局党组书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胜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周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负责人:李静)。主要职责:承担日常事务综合协调,负责机要保密、会务接待、文电服务、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制度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公车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对外新闻发布、信息简报把关、重要文稿初核、文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和法制审核把关等工作。牵头负责目标绩效管理、水务志和行业大事记编撰、维稳信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负责人:孙萍)。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全区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的拟订,组织编制水利相关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各类战略规划。负责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或转报,指导水利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对外招商、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承办知识产权相关事宜,负责对外水利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牵头负责区域合作、成资同城化、产业功能区、乡村振兴、水美新村建设、美丽场镇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水政水资源股(资阳市雁江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人:余维)。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负责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拟订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和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拟订、实施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重大节水项目的设计审查与验收;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协调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普法教育工作,牵头负责水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张玎玲)。主要职责:牵头组织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区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水利项目的相关审查、转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处理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河湖管理保护股(资阳市雁江区河长制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人:秦田兵)。主要职责: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具体工作。牵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区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负责区管江河的“三线”划定和清障工作;负责江河沿岸和跨(穿)江河建设项目的相关评估审查或转报。指导全区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等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和监督河道管理范围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管理、监督检查、执法等职责,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综合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郭玲蔚)。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国家和省市区水利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牵头负责水务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实施和管理全过程的综合监督,负责管理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助省市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纳入其监督范围水利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市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范围之外所有水利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处理辖区内水利工程项目相关举报,牵头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相关事故调查与处理。

(七)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张玎玲)。主要职责:牵头拟订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规程细则;牵头拟订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造价等工作程序及内容的合规性审查、监督管理。

(八)财务审计股(负责人:杨渝东)。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区水利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水利行业各类专项资金及费用的征收、使用、调度与衔接,研究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收费、融资等建议。负责全区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公共机构节能系统填报、固定资产统计与系统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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