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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雁江区农户饮水安全问题整改 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水发〔2021〕49号)
发布时间:2021-09-16   录入:雁江区水务局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全力保障农户饮水安全。现将《雁江区农户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资阳市雁江区水务局

                        2021916

雁江区农户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保障农户饮水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全覆盖专项督导调研工作调查核实情况,完成饮水安全问题户的整改工作,确保农户饮水安全基本达标。

二、饮水安全达标标准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发布《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资阳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基本达标标准如下:

(一)水量:水量不低于20L/(人·d)。

(二)水质: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中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采用“望、闻、问、尝”等简单适宜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望,用透明度较高的容器盛水后对着光线观察有无悬浮在水中的细微物质,静置后容器底部是否有沉淀物。闻,用容器从水龙头接水,了解煮水时是否有异味。问,询问用水户对水质的评价,饮用后口感,有无明显不良反应。尝,品尝,描述评价口感。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三)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min,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m、垂直距离不超过80m

(四)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一年中水量不达标的天数不超过36天、连续缺水超过15天)。

三、饮水安全保障补助标准

饮水安全保障资金为区级资金请各镇根据饮水安全问题户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使用,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总额不超过3500元,据实结算。

四、保障措施

根据各农户实际情况,结合其实际意愿因户制宜选择解决方式,拟采用以下五种方式解决:

(一)立行立改:对于已有安全水源,但水源受树叶、生活垃圾等外来杂物短期污染的,由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清理、净化水源工作。

(二)新建机井:单次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且附近无现成安全水源的农户,可每户新建机井1台,井直径满足0.20米至0.30米,井深满足打至25米时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20升,若打至25米时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低于20升,则打至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20升时的深度。每户补助标准不超过3500元。

(三)新装净水设备:已有机井但水质通过“望、闻、问、尝”评价后不达标的可每户新装净水设备1台。每户补助标准不超过1000元。

(四)新接管道:取水单次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且附近有现成安全水源的农户,可每户新接直径2.5厘米PE给水管到户。每户补助标准不超过10/米。供水水压不足的每户可新装抽水设备1台,每户补助标准不超过500/台。

(五)新通自来水:满足通自来水条件的农户可就近接通自来水。每户补助标准不超过3500元。

五、工作职责

由各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次保障工作的问题核实、施工单位确定、施工具体实施、初步验收组织、验收资料完善、群众协调等相关工作,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建设选址、工程款项拨付申请等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本次整改工作的问题复核、竣工验收组织、施工技术指导、付款资料审核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水质评估指导及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拨付及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工作。

六、进度安排

(一)2021930日前:由各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查找核实问题,进行整改,全面完成各项施工任务,进行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初步验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并协助农户完成《雁江区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施工确认表》(附件1)签字确认。区水务局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二)2021109日前: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所有建设相关资料,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相应资料,整理归档。资料包含:施工前、中、后影像资料、竣工验收资料1份、付款申请1份、付款票据1份。初步验收工作完成后,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根据相关资料完成审核工作,由区乡村振兴局完成款项拨付工作。

七、验收工作

(一)初步验收工作

1.工作内容:由各镇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填写《雁江区XXXX村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初步验收表》(附件2)并经验收参与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2.验收参与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村、施工单位。

3.验收条件:农户饮水安全达到基本达标标准,具备《雁江区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施工确认表》(附件1)、施工合同(协议书)。

(二)竣工验收工作

1.工作内容:由区水务局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填写《雁江区XX镇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竣工验收表》(附件3)并经验收参与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2.验收参与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各村、施工单位。

3.验收条件:初步验收问题整改完毕,农户饮水安全基本达标,且具备初步验收所有资料。

 

附件:1.雁江区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施工确认表

2.雁江区XXXX村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初步验

收表

3.雁江区XX镇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竣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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