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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15座镇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资雁水发〔2021〕21号)
发布时间:2021-04-27   录入:雁江区水务局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15座镇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镇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镇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于20215月底前,落实12名镇或村干部担任镇管水库管理员,并制发水库管理员职能职责,签订水库管护责任书,确保镇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人员“三个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巡查值守“三个责任人”制度,于20215月前全面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体系,全力做好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三)强化日常巡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管理房等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防止人为损坏,及时清除水库大坝内外坡、溢洪道杂草或阻碍物,对水面漂浮物、岸线垃圾等进行打捞清扫。加强垂钓等行为劝导,依法打击毒鱼、电鱼等非法行为,严格管理船只等水上活动安全。落实全面取缔施肥养鱼相关要求,严格实施“人放天养”,注重水库生态建设,促进水库水质改善。

二、落实汛前准备

(一)完成汛前培训。各镇新任责任人务必于2021430日前登录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平台,完成水库安全度汛线上业务培训(2020年度防汛责任人已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今年可不再培训),确保提高水库安全度汛能力。

(二)提升应急能力。20215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水库防洪应急预案》《2021年度水库应急疏散预案》《2021年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2021年度水库调度运用计划(规程)》编制,并按照应急预案务实开展好防洪抢险应急演练,提升防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日常监测预警,汛期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及时报告雨情、水位情况,发现隐患、险情并组织处置,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开展隐患整治。全力以赴做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督查发现问题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及时对构成大坝安全隐患的各类杆线、管网等工程设施进行搬迁,对水库坝下鱼塘和大坝安全管理范围内种植的果树进行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对水库水毁病害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病害台账,逐一制定安全度汛措施,汛期未根除隐患的水库要实行低水位运行,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四)强化物资储备。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要求,结合2020年防汛物资消耗情况,及时梳理2021年需补充防汛物资清单,依法按程序做好物资采购工作,并就近落实存放地点,科学做好分类存储,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确保汛期能够充分发挥效益。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发展稳定大局。相关镇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安全大事抓紧抓细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对照工作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水库管理水平和度汛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强化信息报送。认真做好日常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危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行为,特别是汛期要加大影响水库大坝安全运行、阻碍防汛抢险的隐患排查,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立即处置,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沟通协调。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各相关镇要明确1名镇级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联络员,认真填写《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联络员信息统计表》,于20214月底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区水务局备案(联系人:潘奇,联系电话:13982941140QQ30499534)。

 

附件:1.全区15座镇管水库属地清单

2.XX镇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3水库运行管理目标责任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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